讀經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十一6)
「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在曠野倒斃。」(林前十5)
我們先來看那些人是神所不喜歡的,並且彼此提醒不要成為神所不喜歡的人,因為他們的結局可悲,倒斃曠野。以色列人出埃及,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的的男丁,超過60萬,可惜,除了迦勒和約書亞兩個人,在曠野飄流四十年間全都先後倒斃,不能進入神應許之地—迦南美地(民十四26~30)。「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曉得,我們的祖宗從前都在雲下,都從海中經過‧都在雲裡海裡受洗歸了摩西‧並且都吃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林前十1-4)短短四節的經文中,一共提到了五次『都』字,這乃是要強調:以色列人全『都』被神帶領,『都』蒙神拯救,『都』歸入一位領袖,『都』得到一樣的享受;他們的所有『都』是出於神的恩典與能力,但他們並沒有體認到這個恩典,以致不為神所喜歡,最終倒斃曠野。保羅藉此警告哥林多的信徒,也包括每個世代的信徒,這警告包括五方面,提醒信徒不要像他們。
(一) 不要像他們
1. 不要貪戀惡事,像他們那樣貪戀的(林前十6):
『貪戀』指在應得的本份之外,另有貪圖;『惡事』指各種得罪神的事。這裡是指以色列人貪戀埃及地的食物之事(民十一4~6)。貪戀惡事會引人離開神,追求神之外的人事物,不知不覺間受轄制。耶穌在路12:15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世界上沒有甚麼人或事,能讓我們心靈完全滿足。真正能滿足人的,是裡面的富足。所以,主教導我們要先追求內在生命的富足。「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 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6-10)
2. 「不要拜偶像,像他們有人拜的。如經上所記:『百姓坐下吃喝,起來玩耍。』」(林前十7)
經文中的「拜偶像」是指拜金牛犢的事(出卅二1~6)。世界充斥著各種偶像崇拜,無論演藝明星、運動健將等,任何奪去心中神首位的事物,都是另類的拜偶像。吃喝不受約束,等於放縱肉體的情慾,卻忘記生命源頭在於神。我們心中會否有一些偶像,把我們愛慕神、信靠神的心轉移,以致經歷不到神的應許、喜樂和平安? 是自我成就?家庭?還是孩子…?我們要以神為終身的目標,遇到問題,憑信交託,尋找主的美意,當作信心操練,及見證基督的機會。這樣不但問題得著解決,自己也得著成長!保羅「以認識主基督耶穌為至寶」,凡事上便得了秘訣 。「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四12-13)
3. 「也不要行姦淫,像他們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斃了二萬三千人;」 (林前十8)
這裡是指以色列人與摩押女子行淫亂的事(民廿五1~9)。姦淫是指那些在婚姻關係以外不合法不道德的性行為,包括婚前性行為,婚外情等。「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 6:18-20)現在的社會,色情畫面及思想氾濫,人的心很易被奪去,遠離了神。求主幫助我們,逃避試探、脫離仇敵的網羅和陷阱。「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後2:22)
4. 「也不要試探主(有古卷:基督),像他們有人試探的,就被蛇所滅。」(林前十9)
以色列人從何珥山起行,繞過以東地往紅海時,因路難行而怨讟神和摩西。 (民廿一4~5)。 他們厭倦曠野的生活,懷疑神的應許。當面對某些不如意的環境,在不能即時看見神的引導、保護和供應時,人很容易會試探神。 『試探神』即看輕主的敎導、疑惑主的應許、試驗主的忍耐。神說應做的,卻故意不去行;神說不應做的,卻故意去作。我們在生活中,有否像以色列人一樣試探神?讓我們心存警戒,不要重蹈以色列人的錯誤。
5. 「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 (林前十10)
「發怨言」指議論紛紛,表達對某人或某事的不滿。 「就被滅命的所滅」這是指遭瘟疫而死的人,當中有一萬四千七百人(民十六49)。以色列人倒斃在曠野,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心存抱怨,常發怨言。「埋怨」攔阻了人享受神的豐富。心中埋怨,人變得苦毒怨恨,沒法進入神應許之地。當周圍不住發怨言、說喪氣話,我們難免有波動,甚至會共鳴,失去忍耐,跟著說負面的話。發怨言是會傳染的,大家不覺間都活在怨氣裡。在神面前抱怨,便是不信任神的看顧,這豈不是大大得罪神?以色列人初出埃及,當有抱怨時,神多會滿足他們的需要。但到後來,以色列人發怨言往往帶來了刑罰。因為他們不能從過往的經歷中認識神的大能,也沒有學習交託給祂,反而埋怨成習,後來幾乎是處處埋怨,故此招致神的刑罰。保羅說這些百姓是「貪戀惡事」的(11:6)。因他們抱怨成為習慣,變成了對神的褻瀆,最後帶來刑罰與滅亡。(11:9-10)
(二) 以色列人的失敗成為我們的鑑戒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十11) 「鑑戒」: 有預表,樣式的意思。舊約以色列人身上發生的事,不可等閒看待,要引以為鑑。『末世』是諸世代的終局,指基督第一次降世到祂再來之間的新約恩典時代,是舊約聖經中已過諸世代的終局。 舊約聖經記載以色列人的歷史,主要目的正是要警戒我們這新約恩典時代的信徒。 舊約以色列人從埃及到迦南,在曠野經過四十年之久,其間有許多失敗、跌倒,以致在曠野倒斃,這些事一面是我們屬靈經歷的豫表,另一面可作為我們的鑑戒(林前十6) 。我們今天作了基督徒,在屬靈方面也像是走一條曠野的道路,因此就不要重蹈以色列人的覆轍,如貪戀惡事、拜偶像、姦淫、試探主、發怨言等等(參6~10節);乃要靠著主的靈食、靈水供應,往前邁進。
(三) 神不喜歡的原因
1. 心裏常常迷糊
(來三8-19)「….“他們心裏常常迷糊,竟不曉得我的作為!”我就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神離棄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了。」我們的心如何,我們的信仰與生活也如何。一個人的心中若沒有神,心中的空處就會被錯誤的思想與邪惡的意念所盤踞,模糊不清。『不信』指不能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參來三13)。不信不僅是一種過錯,而且還會『損害』生命;會引致『把永生神離棄了』。許多基督徒表面上雖然沒有離棄神,但對他們而言,神好像並不真實存在(帖前一9);他們心裏迷糊,即使理智上仍然承認祂的存在,但生活行事卻表現得好像沒有神一樣。
2.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信乃是人得神喜悅的基本條件;若沒有信,人無論作甚麼事,都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信有神』又可譯作『信神是』,意即信神是像祂那樣說的,是一切問題的答案(參出三14原文)。我們需要甚麼,祂就是甚麼。這樣的信心,乃是經歷神一切豐富的訣竅。「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尋求』指一生繼續不斷的尋求。人對神沒有信心,就是不以神為神,且不信神厚待一切求告和尋求祂的人(羅十12),這當然不能得神的喜悅。
願我們彼此提醒,不要重蹈以色列人的覆轍;乃是將信心堅持到底。更不要像以色列人心裏常常迷糊,竟不曉得神的作為;耍信靠主的應許,進入基督的豐富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