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路廿一26-28;彼前四17;林後五7-10
「天勢都要震動;人想起那將要臨到世界的事,就都嚇得魂不附體。那時,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雲降臨。一有這些事,你們就當挺身昂首;因為你們得贖的日子近了。」(路廿一26-28)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17)
「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我們坦然無懼,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所以無論是住在身內,離開身外,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7-10)
一、主再來的日子
很多信徒都有很深的感覺,這世代快要結束,是主回來的日子了。當主第一次來,像羊羔一樣。「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主第二次來,祂像猶大支派的獅子一樣,要來審判這個世界。祂第一次來,把救恩帶來;祂第二次來,把審判帶來。神是用審判來結束這個世代。祂第一次來,把國度的福音給我們,祂第二次來,要在地上建立祂的國度。
1. 白色大寶座的審判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我們看見有一天,天地要廢去,有一個白色的寶座要設立起來(啟20);所有死人都要復活,在這寶座的面前受審判,這就是末日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凡名字沒有記在羔羊生命冊上的,都要被扔在火湖裡。
2. 基督台前的審判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了,為我們受了審判,所以凡相信祂的人,就不再受白色大寶座的審判,已經出死入生了。但是審判要從神的家開始(彼前四17),神的家在甚麼時候被審判?根據帖前四16-17「那個時候,號筒要吹響,有天使的聲音,所有在主裡死了的人都要復活,活著還存留的人都要變化,被提到空中與主相遇,那就是基督台前審判的時候。公義的主是按我們所行的審判,或善或惡受報,那時我們要得著獎賞或者受到虧損(林後五10)。
二、審判的準則
1. 按我們所行的:「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五7)
「行事為人」指基督徒日常生活行為與做人態度。未信主前,行事為人,只憑著自己的感覺或個人的看法去判斷。蒙恩得救了,行事為人只該「憑著信心」即裏面的認識,不該「憑著眼見」;或對外面的理解與感覺。真正的信心:是根據神的心意,但人在愚昧中就動了跟隨仿效的意念。信心是人對神心意的回應,只在乎神怎麼說。基督徒的生活,應該憑著裏面的生命和聖靈所給的引導來作判斷。
2. 或善或惡:惟有神是善的(可十18)。除神之外,再沒有良善。凡出於神的,合乎神旨意的就叫作「善」;凡不是出於神的,不合乎神的旨意,都是惡。所以主說:人可以奉我的名趕鬼、奉我的名傳道、奉我的名醫病,但是凡稱呼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有遵行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外表是一樣的,但裡面不一樣。有一天,我們都要到基督的台前受審。凡在地上遵行神旨意的,就是善的。凡不遵行神的旨意,就是惡的。
3. 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二13)。「憐憫」是指在對方不配得的情況下,仍予同情體恤的一種心懷。我們既然從神得著憐憫,就當在生活行為上憐憫人。今天我們若以憐憫的心寬待人,在審判的日子,主也必以憐憫寬待我們。「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太七2)
三、審判的範圍:信徒的行事為人、生活和事奉
馬太第廿五章兩個比喻,指出當主再來,人帶進國度的實現時,將會發生的事。信徒向著基督有兩面的關係:
‧生命方面,是童女與新郎的關係。我們當為主而活,因此我們的日常生活都要受審判。(太廿五1-13,林後十一2)
‧工作方面,是主人與僕人的關係。我們當服事主,故此我們的工作事奉要受審判。(太廿五14-30)
1. 隨從聖靈而活–十個童女迎接新郎的比喻:
甚麼叫作「燈」?這「燈」是指著我們說的。「油」,就是指「聖靈」說的。每個信主的人,都有聖靈住在我們裡面,因著有聖靈在我們裡面,我們才能發光。在基督台前是審判我們得著主恩典之後的回應。我們是否倒空自己,讓祂充滿我們,像五個聰明的童女一樣?人要有額外的油,就要出代價,需要倒空器皿,才能被充滿。我們有否隨從生命的聖靈,根據神的心意,活出神兒子的生命?抑或是隨從肉體行事?那一天到了基督台前就要顯明出來。所有願意讓聖靈管理,隨從聖靈而活的人,都能進到羔羊婚娶的筵席;而隨從肉體而活的基督徒,在羔羊婚娶的筵席上就沒有份。主提醒我們日常生活要注意:
a. 言語
i)閒話:「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太十二36-37)「多言多語,難免有過;禁止嘴唇是有智慧。」(箴十19)
ii)論斷、批評:主耶穌教訓我們說:「你們不要論斷人….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太七1,3)。保羅也教導我們說:「什麼都不要論斷」(林前四5)。雅各也勸告我們說:「弟兄們哪!你們不可彼此批評」(雅四11)。
iii)怨言:「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林前十10),從前以色列百姓的失敗就是因為發怨言,結果倒斃在曠野,不得進入迦南美地。這些正是警戒我們末世的人。
iv)多說造就人的話:尊重人是照神的形象造的(雅三9)欣賞別人的長處,就是看別人身上的基督,不看別人身上的亞當。多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得恩典,生命得建立(弗四29)。
b. 生活、行為
i)情慾的事:「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宗派(“異端”原文是宗派)、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五19-21)。這些人專顧自己,最終將神排除於生命之外。
ii)今世的風俗:「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兇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提後三1-5)基督徒也可能墮落並腐化,隨從今世的風俗,過奢華宴樂、任意放蕩的生活。大量揮霍錢財於吃、喝、穿、住、行,以及娛樂、荒宴等等,若是硬著心,不肯回頭而陷入危險的情況中,結局是極其悲慘。要得主的喜悅,明知不合神心意的人物、事情、環境,就要躲開。
c. 思想、動機
「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著稱讚。」(林前四5)「…………叫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啟二23)基督審判人,不單根據外在行為,也察看內在動機。意念方面的罪就是心中裡面的意圖。如聖經中所說的淫念、惡念、驕傲、動怒、貪心、嫉妒、怨恨等等,都是在心裡面的。
2. 忠心又良善的僕人–得銀子為主作買賣的比喻:
主給恩賜與每一個屬主的人,恩賜是與我們的事奉發生關係。恩賜可以不同,但恩典卻是一樣。那三個僕人,所得的銀子雖然不同,有五千、有二千,最少也有一千。主說你們去作買賣,用主給的恩賜來服事主,服事弟兄姊妹。那個忠心又良善的僕人,(良善:明白主人的心,忠心:忠於主人的託付),因此得著主的稱讚,可以進來享受主人的快樂,並可以管理十座城。那個惡的僕人,沒有好好服事主,一千兩原封不動,他的恩賜就要被拿走。主提醒我們事奉要注意:
a. 不要埋沒恩賜貪愛世界:那個又惡又懶的僕人,他表面怕做錯事,怕主責備,就掘地埋銀子。地是象徵世界,掘開地,就是象徵鑽進世界,與世界聯合。今天貪愛世界的信徒,到主來算帳(審判)的時候,不只世上的財物歸於虛空,還要受審判,丟在外面黑暗的地方,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太廿五30)。
b. 不要重工作過於愛主:啟示錄二章的以弗所教會,主知道她的工作,勞碌,忍耐,不能容忍惡人,能試驗那自稱為使徒的,卻失去起初的愛心。若不悔改,主就把他的燈臺從原處移去。起初的愛心乃是愛主自己,單純、沒有假裝。想到主就覺得甘甜寶貴,快樂滿足;有主比有什麼都好,就能彼此相愛(約壹四7-8)。
c. 不要重知識過於生命:自始祖在伊甸園中吃了知識樹的果子之後,人類就喜好知識,追求道理。神喜歡人吃生命樹的果子,使人得生命。我們信主耶穌,已經有了神的生命。要追求屬靈的生命長大,不是追求知識增加,因為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林前八1),因為「神就是愛」(約壹四16)。
四、基督台前審判的亮光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五10)「顯露」: 光照、顯明。我們到了基督的台前,裡面的情形就要顯露出來了,神鑒察人的心腸肺腑。Appear(5319)(phaneroo = manifest, visible, give light;) “to bring to light” , “to make visible “今天我們在地上活著,應活在基督台前的光中,讓這光一直帶領我們。我們若行在光中,如同神住在光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基督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7)。
1. 審判台前的亮光:
初得救的時候,我們裡面有點點生命的光,如果照著那個光行走,主耶穌的寶血就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便可與主交通。我們裡面主的生命長大一點,生命的光就多一點,若活在審判台的亮光下,常省察自己的生活、言語、行為。聖靈會藉神的話來帶領,教導,照亮我們裡面的動機和意念(來四12-13)。叫我們活在光中,天天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來四16)。「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於受審。」(林前十一31)
2. 坦然無懼被提見主:
基督的日子就是審判台前的日子,保羅巴不得這個日子快到,可以與主面對面,因他是活在光中,可以通過神的審判,坦然無懼見主面。當你想到基督再來,是怕祂來?還是盼望祂來?求神憐憫我們,基督台前的審判是非常的近了,我們需要活在那個光中。將來我們離世時,有否把握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提後四7)。否則,將來在基督台前,一切都要顯露出來,各人要按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五、總結
今天,主還留我們在地上,是給我們機會。我們要天天活在審判台前的亮光中,那麼到了那一天,就能像保羅一樣,歡歡喜喜地迎接主回來。盼望在餘下的光陰中,我們一同好好追求,將來可以豐豐富富地進入基督的國。「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三13-14)
□ 梁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