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彙整: 福音問題解答

25. 信了耶穌,可否繼續供奉祖先牌位?向已逝的人能否焚香、禮拜下跪?

問: 信了耶穌,可否繼續供奉祖先牌位?向已逝的人能否焚香、禮拜下跪?

答:聖經明言,神只有一位,我們只敬拜獨一的真神,一切人手所造的都是偶像,是神所禁止人去敬拜供奉的(出埃及記二十章3-5節)。

供奉祖先的牌位和供奉偶像是一樣的。偶像不過是金銀木石刻塑的東西,牌位也是一樣,並不能供給、幫助你甚麼。

那麼,信耶穌的人是否就不要祖先了呢?不!聖經教導我們要孝敬父母,要行孝,報答親恩(以弗所書六章2,3節;提摩太前書五章4節),所以父母、長輩在生,當好好孝順,尊敬。而對祖先固然應該尊敬,但不需要立牌位去供奉,禮拜他們。

焚香、禮拜下跪,甚至向死人的遺體、遺像鞠躬,乃違反聖經真理,且為徒然迷信,失去尊敬的意義。事實祖先根本享受不到,反而被魔鬼在背後得著了敬拜。 

為對祖先的尊敬,懷緬。掃墓,或舉行追思聚會,述說祖先們生前的德行典範,或信了耶穌的生活見證,讓後世子孫思想人生意義,學效為人德行,這自是可行的。

24. 有些基督徒的行為,不見得比不信的好,那耶穌有甚麼可信呢?

問: 有些基督徒的行為,不見得比不信的好,那耶穌有甚麼可信呢?

答:有些人信了耶穌,仍舊作不好的事之原因,或因他們參與教會的生活是帶著錯誤的動機和理由。這種情形,任何團體都難免會發生,這完全是個人行為。因為他們信仰的動機不純;又或因信心不堅固,被魔鬼引誘,以致生活失敗,沒有表現出基督徒的見證。這樣的人當然對教會影響為害是大,也影響未信耶穌的人。

信耶穌的人與耶穌確有密切關係,但信耶穌的人並不是耶穌。耶穌的可信乃在於耶穌怎樣,不在於信耶穌的人怎樣。可能信耶穌的人比你還壞,但請記得,他若不信耶穌,比之現在你看見的他更壞。你比他現在好,你若信了耶穌,就比現在的你要更好了。很多信耶穌的人,因為自覺不是好人,才覺得信耶穌是那麼重要。耶穌到地上來拯救世人,祂自比醫生,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馬可福音二章17節) 基督徒就是那些回應了祂召喚的罪人。有些人信了耶穌一下子就轉變過來了,像吸毒者、酗酒者、妓女等,他們信耶穌之後立刻戒毒、從良了。但有些人則經過漫長的歲月,慢慢習練而改變其個性、習慣等等。聖經讓我們認識,人本來就是罪人,是從罪人而生,本就是沒有良善的,也正因為這樣,才需要耶穌基督的救贖,也需要祂所賜的生命,才能有新生的生活。所以照人的本性,難免有剛強軟弱良莠之分,但人若真信靠耶穌,他就是新造的人,一切必會更新。除非他是假基督徒。

23. 人只要悔改信耶穌就能得救,不需要靠行善,豈不是太便宜了嗎?

問: 人只要悔改信耶穌就能得救,不需要靠行善,豈不是太便宜了嗎?

答:不錯,站在蒙召罪人的立場來看,得救實在太容易了。因為聖經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二章8-9節)。

人不需要靠行善就能得救,除了叫人不能因行為自誇之外,還要讓人看見得救是出於神的恩典,這完全是神愛我們的大愛,為我們的罪,叫祂的兒子耶穌,替我們受刑罰,釘死在十字架上,滿足了神的公義,流血塗抹我們的罪孽,完成了神救人的恩典,成功了救贖,叫我們因信就可以白白得著,白白的稱義。並且因祂第三天從死裏復活,賜給信的人永遠的生命,使我們得享神兒女的名分。所以得救實在是很容易的,因為是出於神的大愛。

另一方面,要知道人是絕對無能為力叫自己得救的。聖經說:「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馬書七章18節)。因此要得救,就先要對自己絕望,而單單信靠救主耶穌基督。

22. 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究竟有何差異?

問: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究竟有何差異?

答:基督教雖然也是一種宗教,但他的特質與其他宗教完全不同。茲舉出下列各點證明:

1. 本質不同:一般宗教都講究「是非善惡」;基督乃「生命的宗教」。惟有藉著悔改,信靠耶穌基督,才能得著生命。沒有這生命的人,甚麼善都行不出來,有了這基督的生命,自然能行善。得救在先,行善在後。

2. 內容不同:其他宗教所注重的無非是律法、條規、誡命等;基督教是「福音的宗教」。只要誠心悔改,信靠耶穌基督,就可得救,不是靠守誡律。

3. 救法不同:一般宗教都要靠自己做一些東西才可以換取救恩;基督教的耶穌為我們已經成就了一切救恩,我們只憑信心接受,就可蒙恩。

4. 實踐不同:其他宗教都是「做好人的宗教」,但「好人難做」;基督教乃是使人變成新人的宗教,不是人自己做好的,乃是神無窮大能改變的。

5. 特性不同:世人的宗教都是人找神的宗教。人類憑有限的頭腦,盲目摸索尋找神,結果摸出許多假神和偶像來。基督教乃是神找人的宗教,神本著祂無限的大愛,藉聖經啟示祂自己。

6. 動機不同:其他宗教源出於怕;因心中有疚感,去亂找神拜;基督教乃是講「愛」的宗教。我們信神是因被祂的愛所感化,信了以後,以愛來敬拜事奉神,對待人,過著愛的生活。

7. 結局不同:其他宗教因信的迷糊,導至演變成迷信的宗教,這是盲目的結果;基督教是破除迷信的宗教,信徒都清楚他所信的是誰、能得到些甚麼。

21. 每一種宗教都有他自己的神,究竟誰真誰假?

問:每一種宗教都有他自己的神,究竟誰真誰假? 

答:不是每一種宗教都有神,佛教基本上是無神思想;所謂「諸法皆空」,他們認為世界萬物,並無本體的,乃由「因」借著「緣」而生的「果」罷了;始終不能指出「第一因」究從何來,所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也。 

道教中強調的「道」,有人把它解釋就是天、就是神,那是錯誤的。老子說「道」是先天地生,就不是「無」了。又說「道」是有「物」混成,那麼道也是「物」而已,是一種自然存在的原始之物;並不是有意識、有位格的主體。尤其老子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則人要拜地,地拜天,天拜道,道拜自然;人與道之間關係遙遠,更走入泛神思想。 

回教雖然也有神,但他們反對基督教的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真神。他們著重神的超越而忽視祂的存在;強調神的尊嚴與威權,忽視祂的慈愛與憐憫。他們高抬穆罕默德,以他為與耶穌同等地位的先知。不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 

天主教雖然與基督教同一位神,也解釋耶穌的救贖。但卻加添了聖母馬利亞,強調拜耶穌,也要拜她,並且也拜耶穌的門徒,他們封聖的聖人,給他們刻像。雖然他們說,拜只是對他們的尊敬,但顯然是違背了神的話:不可拜偶像(出埃及記二十章1-5節)。且對聖經解釋謬誤。 

究竟那一位才是真神?要分辨真神假神,可從祂的特質上去辨別。真神是自有永有的,祂是創造者而非受造者,祂無始無終,全知、全能、全在,聖潔毫無瑕疵;祂是光與生命的源頭;祂的慈愛過於我們所能測度,能把生命給我們,拯救我們;但祂也是公義的,凡有罪的必追討審判。基督教信仰的就是這樣的一位神。 

反之,假神都喜立偶像,用人手所塑造,沒有生命氣息,它自身難保,何來能力,拯救世人?人向其供奉三牲,燒紙焚香,無非誤以為可自立功德,其實是賄賂自己的良心,全非得救之路。再者,除了耶穌是復活的救主外,其它宗教教主都因死亡結束他們的生命。所以信假神終仍空虛,不能解決人生問題。 

20. 甚麼叫做「罪」?我憑良心行事為人,何罪之有?

問:甚麼叫做「罪」?我憑良心行事為人,何罪之有? 

答:也許你認為,我一不偷,二不搶,三不殺人放火;政府所訂的法律,我從未違犯;憑良心行事為人,我有甚麼罪呢? 

讓我們先來把「罪」分析一下。「罪」有因和果的關係,只是有時受了種種限制,無法結成果,但雖然罪果沒有結出來,然而那個罪因卻仍然存在。不錯,你沒有偷、沒有搶,那是因為有了法律上的約束,人若極窮,環境改變,難保不會想偷、搶。耶穌說:恨人就和殺人一樣,看見婦女動淫念就和犯姦淫一樣(馬太福音第五章)。也許你認為這個世界上不見得沒有好人;不去恨人,也不會動淫念,有機會偷搶他也不會去做。不錯,好人是有的,因為聖經告訴我們,神是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創世記第一章),儘管人遠離了神,多少還有一點神的形像,就是良心和愛心。正如孟子所說:「人皆有惻隱之心。」聖經也說,這是是非之心 (羅馬書二:15)。 

可是罪的範圍很大,大致上可分為兩方面;一種是發生在外表的「罪行」,另一種是「罪性」。人類始祖亞當、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他們犯了罪,遺傳下來,罪的成份就潛伏在下一代人的身上。聖經明說:「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五:12)。 

人類因為有「罪性」,所以就產生很多「罪行」。小孩子不必教他,就會知道怎樣撒謊、罵人、打人。即以所謂好人來說,誰敢說從來沒有說過一句謊言?誰敢說從來沒有恨過人?要知道,罪沒有大罪小罪之分,也沒有程度,善意或惡意之分。 

聖經對罪有各種不同的解釋,如:「違背律法」(約翰壹書三章4節)、「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三章23節)、「知善而不行」(雅各書四章17節)。這些都是與神相反對的,在神的眼裏都是罪。不孝順父母是很大的罪,但是我們忘記這位賜萬物給我們享受,創造我們的神,這樣忘恩負義,罪豈不更嚴重?存在主義哲學大師齊克果說:「神已經存在,而人卻懵懂不知,彼此爭論祂是否存在,卻不承認祂的存在。」人罔顧神的存在,這種驕傲的態度是人最嚴重的罪。的確,世界上有壞人,也有好人,但好人再好,還是有罪性。有人認為可以行善,做好事,將功抵罪,試問:如果你殺了一個人,用救了一個人的性命想來抵消殺人之罪,法律上能否不受刑罰呢?不可能,對吧,因為殺人犯法是一件事,救人性命是另一回事。 

那麼我們的始祖亞當犯了罪,卻使我們後代的人一起遭殃,豈不冤枉嗎?前面已經說過這是遺留下來的罪性。但感謝神,神是公義的,祂就是為了不願意我們遭殃,才賜下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替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擔當了我們的罪,我們只要承認自己的罪,接受耶穌作救主,我們所有的罪,無論是罪性和自己所行的罪,都要得著赦免,並且可以免除死後的審判。 

 

19. 宗教無非是勸人為善,人只要多行善,憑良心做人不就可以嗎?何必一定要信耶穌呢?

問: 宗教無非是勸人為善,人只要多行善,憑良心做人不就可以嗎?何必一定要信耶穌呢?

答:行善是人所當盡的本份,不行善,已經失去了他的本份了。但若想靠行善;施捨救濟、修橋鋪路等,以救贖人所犯的罪,就根本不可能。因為聖經說,在公義的神面前,人不能因行為稱義。人雖然有行善的心,但聖經也說出人的問題,就是立志為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 (羅馬書七章18節)。所以人若想靠行善來取得神悅納,一旦無力行善,豈不永被隔絕無望嗎?可見行善是不能使人的靈魂得救的。聖經給我們看見,人惟一的辦法,就是接受耶穌基督做他的救主。說:「除了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四章12節)。

人們常說,信耶穌和信別的宗教都一樣,無非是勸人為善。其實大不相同,信一般的宗教都是崇拜教主,遵行他的遺訓。這些教主都早已死去,無力幫助你行善,因沒有生命力。但耶穌是救主,信耶穌是得著一個新生命,這生命叫人得以做神的兒女,也有能力棄惡行善。

聖經說:神愛世人,差祂愛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為世人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但第三天從墳墓裏出來,從死裏復活了。

祂降世為人,是為了來尋找拯救失喪的人;祂釘死十字架是為擔當眾人的過犯;祂流血捨命是為赦免我們的罪;祂復活,是因祂本無罪,只為人的罪而被釘死,所以神叫祂從死裏復活了,而也因祂的復活,就賜給人新生、永遠的生命。人只要相信耶穌,承認自己的罪,接受耶穌做救主,就要經歷祂赦罪的恩典,並得著永生。這樣才能得救。這樣的得救,完全是恩典,不憑行為,所以聖經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二章8-9節)。

18. 為甚麼聖經是唯一可信的根據?

問:為甚麼聖經是唯一可信的根據?

答:聖經共六十六卷書,三十九卷舊約,二十七卷新約。所以稱為約,是因為這是神與人立約的書。從第一卷的「創世記」至最後一卷的「啟示錄」其間寫作的時間相差約有一千六百多年(由公元前一千五百多年,到公元後九十五年)。經由四十多位身分、地位、學問、性情等皆迥然不一樣,在不同的背景、時間、地點下而寫成。這些人有君王、政治家、祭司、文士、省長、先知、法學家、漁民、牧人農民、稅吏、醫生等。但雖然經過這麼長的時間,這麼多不同的作者,然而全本聖經,卻像用一條線串起來的串珠一樣,一氣呵成,息息相關,絲毫沒有一點抵觸,構成完整的內容。並且將神的心意表達無遺。這若非出於神,他們同由一位聖靈的感動引導而寫成,則再也找不出其它任何理由來解釋這個可能性。聖經上清楚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提摩太後書三章16節)。所以它不是出於人意,而是神的靈降在人身上,感動人,把話從人的口中所發表,因此這些話就是神自己說的話。

聖經與一般宗教經典完全不相同。一般宗教經書沒有告訴人「人」的來源、人生的意義與將來的結局,只告訴人應該如何行、告訴人一些做人的道理,卻無法給人可行的路,更無法供給人可行的力量。但聖經告訴人,誰是真神,神是怎樣的一位,祂有甚麼心意、計畫等。也告訴人,宇宙萬物和人的來源,並人生現今何以如此景況,人與這世界最終的結局怎樣,人真正的需要是甚麼,解決的路在那裏,非常清楚而完全的向我們說明。

再者,神賜給人聖經的目的,是為叫人認識獨一的真神和祂的旨意,並且認識祂所差來,為著救贖人脫離罪和將來的滅亡的耶穌基督,就是神的兒子,叫人相信祂,接受祂在十字架上給人所作成的救恩,使罪得赦,並得永生,使將來與神永遠同在,在今世中享受祂所賜心靈的福樂,並且在行事為人上能榮神益人。

17. 聖經裏無非是一些神話,不合科學?

問:聖經裏無非是一些神話,不合科學?

答:此言差矣!應該說,聖經裏都是神的話,不是怪誕的神話。至於說其中的話合不合乎科學的問題,暫且不談精神領域和辨證實驗。這裏提出一些實例做對照證明:

公元前六世紀的古希臘數學家畢達哥拉斯第一次提出大地是球體這一概念。及後至1496年科學家哥白尼繪出整個宇宙的全貌,完成了「地動說」理論以及推翻「地球是宇宙中心」學說,且寫下了對後世天文學影響極大的「天體運行說」一書。他證明「地球是圓的」。這發現震驚全世界。但是聖經遠在2500多年前。 已經指示地球是圓的了。請看約伯記26章7節:「神將大地懸在虛空」。這樣形容地球是多麽的高超突出。「大地懸在虛空」,雖然在任何方面沒有東西扶持它,也沒有甚麽東西提吊它,但是它在它自己的本位上卻非常穩定,這是甚麽原故呢?因爲這是神的作爲,是神把它安放在那裏的:「神將大地懸在虛空」。請再看以賽亞書40章22節:「神坐在地球大圈之上」,大圈這字,按聖經希伯來文,這字不是指平面上所畫的圈子,而是指球形或圓弧形的物體說的。神遠在2500年多以前,早已藉祂的僕人先知以賽亞的口,把地球的真面目—圓球,已經向我們宣明了。

另一處經文也是在約伯記,記於38章12節及14節,神對約伯說:「你自生以來,曾命定晨光,使清晨的日光知道本位,因這光,地面改變如泥上印印」。「改變」一詞按希伯來原文是指旋轉,就是說,地面旋轉,像泥上印印。這是指美索不達米亞印字的泥筒說的。泥筒製造好以後,在它還沒有被烘乾以前用一個細軸穿過筒的兩端作爲軸心,然後握住軸的兩端,把泥筒旋轉在字模之上,於是便能把模上的字,印在泥筒上面,聖經用這個背景說明:1, 地球是圓的。2, 它是在一個軸上轉動的。可惜當時的人不瞭解,過了許多年,仍舊以爲地球是平面的,而且是不動的呢!直到後來的人,從科學上才明白。

單就這一點,地球為圓的學說,就已證明聖經上神的話,不是神話,是早已預言,並且是完全吻合科學的。自然聖經中還有更多可讓人看見神的話的真實,神的話就是真理,絕非神話。唯神啟示人祂的話,還不在於要讓人明白科學,或說祂的話與後來人的科學之吻合,更正確說,科學的發現是如何早就在神所啟示的聖經上早已說明。神的話更在於要讓人認識祂,因為認識祂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祂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17章3節)。

16. 你們基督教的聖經,創世記第一章記載神的創造,可靠嗎?這些事情經得起科學的考驗嗎?

問:你們基督教的聖經,創世記第一章記載神的創造,可靠嗎?這些事情經得起科學的考驗嗎?

答:所謂科學,尤其自然科學,乃是經過觀察和重複的實驗,再經過分析所得的結論,這是公眾所接受的定義。但是有許多學科,例如歷史,便不在科學範疇之內;因為歷史是無法在實驗室中重演的。因此,世界的起源(聖經所記的「創世記」)也是在科學研究的領域之外。我們無法知道當初宇宙是如何開始的,我們只能根據現在實存的許多現象去推測,只能從觀察中得到一些證據。但這些證據僅僅是間接的證據,而不是結論性的證據。對世界的起源,這些間接的證據卻和創世記第一、二章都是吻合的。所以不能說聖經創世記不合科學。

首先,聖經描述到天文的經節,絲毫不含古代文化的錯誤。世界各民族都有創造的神話,試看世界四大古國對宇宙起源的認識:希臘古國認為天是圓蓋,地是平面,中間有一大神名叫Altas,手掌天柱,叫天不致塌下。印度古國認為地是方形的,四角有四個鼇魚背著地面浮在宇宙海上。中國古時皆謂天圓地方,地面傾斜,故有南下北上之說。再看埃及古國,當時他們深信大地來源,乃由一有翼之卵變化而成,此卵飛翔太空之中,常經日光曝曬,逐漸苞育而出,這是他們那一代的金科玉律。神所呼召,默示他寫下創世記的摩西,生長在埃及皇宮裏,學了埃及的一切學問,但是在寫創世記的時候,絲毫不含當代埃及文化的缺點。原因很簡單,因為這是神的啟示,是神啟示他,這天地萬物是神所創造的。同時,摩西在記錄,與一般杜撰性質亦不同,所以句句都是真理,不受任何時代的限制。埃及人相信多神教,摩西寫創世記則宣示神是獨一的。埃及人認為太陽發光是由於大地光線的反射,摩西在創世記第一章第17節卻說:「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正與現代的科學吻合。

15. 耶穌為何要降世為人?為甚麼祂不直接從天降下?

問:耶穌為何要降世為人?為甚麼祂不直接從天降下? 

答:此問題,聖經早已給了我們清楚的答案:「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摩太前書1章15節)。罪人按照聖經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6章23節)。世人既都犯了罪,就只有同一個結局。人怎樣才可不致滅亡?感謝神,祂愛世人,將祂的獨生子賜下。祂本是神,卻來成為人,「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成了肉身」來「住在人中間」(約翰福音1章1節,14節)。祂藉著童女降生,聖經說:「馬利亞從聖靈懷了孕」,應驗神藉先知所說的話:「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祂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繙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馬太福音1章18節,23節)。因為人既有血肉之體,聖經說:「祂(基督耶穌)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希伯來書2章14節),就是我們這些罪人,在罪中受轄制奴役的人。罪的工價既是死,祂就在肉身中來替我們死,正如聖經說:祂「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2章8節)。祂的死,是「為我們的罪死了」;是「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章21節),所以祂死後「第三天復活了」(哥林多前書15章3-4節)。如今一切相信祂的,就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章16節)。 

主耶穌降世拯救罪人,祂完成救贖,復活升天。但有一天祂就要直接從天降下了,那時候,祂來就為審判世界,審判罪人。 

14. 你們基督徒說,耶穌死了復活,你們見過嗎?

 問:你們基督徒說,耶穌死了復活,你們見過嗎? 

答:人死不能復生是人世間的事。但是,在無所不能的神,沒有不可能。因為這件事是絕無僅有的,所以很難令人置信。假如一件普通的事,也就不必慎重其事的報導了。 

據聖經四卷福音書告訴我們,當年猶太人反對耶穌,無所不用其極,在釘死耶穌之後,有人將耶穌的屍體用麻布捆好,放在墳墓裏(一個從磐石中鑿出來的山洞),外面用極大的石塊封堵,又派兵丁把守,嚴防耶穌的門徒盜墓。但是,第三天清晨的時候,忽然地大震動,封堵墳墓的大石頭輥開了,葬耶穌的墳墓成為空墓,只留下裹屍體的麻布。當時看守墳墓的兵丁嚇得渾身亂顫,如同死人一樣,耶穌從死裏復活了。 

耶穌的復活因為太奇突了,連祂的門徒當時也不敢相信。像有一個門徒叫多馬的,堅持非親見耶穌才信。結果一星期後,在門徒聚集的時候,耶穌親自向他們顯現,叫多馬摸祂有釘痕的手。像這樣的顯現不止一次,並且祂與門徒一同吃東西、談話。 

如果耶穌是假的復活,或祂的門徒盜墓造假,嚴厲的羅馬政府,與恨耶穌的猶太人,必會揭穿這件事,叫看守墳墓的兵丁出面作證。反之,是那些恨耶穌的猶太宗教領袖,聽見耶穌復活的消息,拿了許多銀錢給兵丁,著他們去造謠說,耶穌的屍體被祂的門徒偷走了。耶穌不只復活,祂在復活後,直到升天,四十天之久,向多人顯現。所以,對耶穌是否復活,空墳墓是一大明證,多人親見復活的耶穌也是一大憑據。耶穌升天後,眾門徒梯山航海,冒著各種生命危險為耶穌作見證,甚至大多數以身殉道。如果耶穌不是真的復活,難道這一大群人都是喪心病狂的騙徒嗎? 

13. 人都知道耶穌是猶太人,但他卻說自己是神的兒子,這有何證據呢?

問:人都知道耶穌是猶太人,但他卻說自己是神的兒子,這有何證據呢?

答:不錯,耶穌確是生在猶大地,但聖經上記載,耶穌曾多次表明自己是神的兒子。他敢自稱自已為神的兒子,只有三種可能:一、祂是瘋子;二、祂是騙子;三、祂真是神的兒子。

一、如果祂是瘋子,祂豈能有如此大智能和當時的文士和法利賽人辯論呢?這些文士和法利賽人,乃是當時猶太人中最有知識和最有地位的人。耶穌每次和他們辯論,都使他們啞口無言。

二、如果祂是騙子的話,祂的一生既沒有為自己的地位和自己的利益、錢財等謀取好處。一個騙子絕不可能為自己的騙局終不被揭穿而甘願犧牲,最終死在十字架上,連一句怨言也沒有。

三、聖經說:「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一:4)。可見祂自稱是神的兒子不是單憑口說的,更有事實證明。這個證明就是祂被釘死十字架後第三天祂從死裏復活了。世上所有的君王、所有權勢、有能力者,乃至各宗教教主都難逃一死。歷史上人類沒有一個人能勝過死亡,只有神可以。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豈不是最好的憑據證明祂是神的兒子嗎?

12. 耶穌是誰?他是個怎樣的人?

問:耶穌是誰?他是個怎樣的人?

答: 這不只是人所常問的問題,這也是耶穌自己想要人知道的問題,所以祂也曾問跟隨祂的門徒說:「人說人子是誰?」(馬太福音十六:13)。

耶穌,祂不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祂不是一個聖賢,也不是一個宗教的教主。祂是一位救主,拯救人類的救主。祂是神的兒子,道成肉身,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祂曾親口說,祂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約翰福音六:38)。使徒約翰親自的見證:「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一:14)。又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16)。

耶穌自己也說:祂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生命的糧,人吃了就不死 (約翰福音六:48-51)。祂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祂,就沒有人能到神那裏去 (約翰福音十四:6)。祂行神蹟,醫病、趕鬼、使瞎子看見、死人復活。受壓制的得自由。兩千多年來,經歷過的都證實這些事,因祂使多人得恩。

耶穌到地上來,祂更擔當世人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承受神的審判。但是死亡並不能拘禁祂,因為祂本是聖潔無罪,祂不過是義的代替我們這些不義的;沒有罪而代替我們這些有罪的死。所以祂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但第三天復活了(哥林多前書十五:3-4)。祂不像一般宗教的教主,死後,生命就結束。耶穌復活後留在地上有四十天之久,顯給許多人看,然後在許多人面前升到天上,回到神,祂的父那裏去,但祂說明,祂還要再來。祂的再來,要審判世界,也要接那信祂的人,到天上和祂永在一起。

聖經說,世人只要悔改,承認自己的罪,接受耶穌為救主,就必得救,得著永遠的生命。「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翰壹書五:12)。

11. 常言:人死如燈滅,人一死就一了百了。這樣的人生觀,正確嗎?

問:常言:人死如燈滅,人一死就一了百了。這樣的人生觀,正確嗎?

答:「死」這是人人必須承受的事,沒有人可以逃避。但死並不是人生的終局。聖經告訴我們:「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九:27)。為甚麼有審判?因為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而「死乃是從罪來的」;「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三:23;五:12;六:23)。

人死了之後的結局如何呢?聖經也清清楚楚的告訴我們:「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旳,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啟示錄二十:11-15)。換言之,只有名字在生命冊上的,才可以避開這白色的大寶座的審判。

神造人,祂並不盼望人被扔入火湖裏。聖經說:「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三:16)。耶穌釘十字架,擔當我們的罪,為我們死;第三天祂從死裏復活,就為了解決我們死的問題。叫「凡信祂的人,因祂的名,得蒙赦罪」(使徒行十:43)。罪的問題解決了,死的問題也就得解決。那關係到永遠的審判與信耶穌的人就無分無關了。

10. 為甚麼一定要信耶穌才能得救?

問:為甚麼一定要信耶穌才能得救?

答:古今中外偉大的人很多,他們的學識、品德,都很高貴,值得我們敬佩,也值得我們學效。但是人的學識再淵博、品德再良好,也不能因此可以得救,何況人這些品德沒有一定的標準。因為人人都有罪惡,無論在思想上、言語上、行為上,都充滿了罪,世上沒有人敢說他是一個完全人。

聖經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因為人人都犯了罪」(羅馬書三:10,23)。行善原是人當盡的本分,不足以贖罪。反之聖經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各書四:17)。所以人不是、也不能靠他的善行得救,必須信靠耶穌。

耶穌釘十字架擔當了我們的罪,流血赦免我們的罪。只要我們相信耶穌,接受祂作救主,祂的血就洗淨了我們一切的不義。因為聖經告訴我們:「凡信耶穌的人,必因祂的名,得蒙赦罪」(使徒行傳十:43)。又說:「除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四:12)。所以人只有,也必須信耶穌才能得救。

09. 我常感人生空虛無望,應該如何解決?

 問:我常感人生空虛無望,應該如何解決?

答:這世上,有些人非常能幹,也非常成功。他在生活上能節制,也能自愛。但是無可避免的,在他的事業上、生活環境上仍包圍在許多壓力之下。尤其社會世風日下,罪惡充斥,人在午夜夢迴,必然會感到空虛與無力感。因為即使他再樂觀,也無從把握他的生、老、病、死;尤其處在忙碌中的平安,以及應對環境中的各種智慧。有些人滿有錢財無法享用;有些人以為身體強壯,那知年紀輕輕的就得了致命之症;有的人常怕交通意外,出門自駕或乘搭交通工具,就提心吊膽。這個世界,誰也無法操縱自己的前途,生命。 

那麼我們就不需要努力了嗎?不!神造人,給了你我環境、健康、智慧等等,乃是要我們善盡人的責任,活得有價值,活得有尊嚴。但是對那些空虛與無力感怎麼辦呢?看破紅塵而出家,走消極人生的路,不能解決問題;自殺或等死,更帶不走你的罪孽。只有一條道路,就是信靠耶穌,接受祂做你人生的救主。這樣,一面提升了我們人生的境界,也擴大我們人生的意義。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翰福音十四:6)。只有主耶穌活在你心裏,你有了祂,才有真平安、真希望。從此,你不再失喪、空虛與無力感,轉變成為璀璨積極的人生。 

08. 你們基督徒既說,人是同一始祖,為甚麼世上有不同種族,並且各有其言語文字?又為何有A,B,AB,O不同的血型?

問: 你們基督徒既說,人是同一始祖,為甚麼世上有不同種族,並且各有其言語文字?又為何有A,B,AB,O不同的血型? 

答:聖經創世記八至十一章記載,洪水之後,挪亞和他的妻子,兒子、兒婦,一家八口出了方舟。他們生兒育女,原居一處,口音言語都一樣。可惜,人在地上多起來,就商議一同建大城做高塔,以宣揚人的偉大,建立人類的名聲,完全將救他們脫離洪水的神置之腦後,忘記神的救恩,簡言之,人想自己做神。神因此使他們言語變亂。及後,這些挪亞三個兒子閃、含、雅弗的後人,彼此分開,散居至歐、亞、非三州,各隨他們的方言,宗族,分為邦國。生活在歐州的「雅弗」成為白種人;生活在亞州的「閃」成為黃種人;而生活在非州的「含」就成為黑種人。

至於血型。聖經使徒行傳十七章26節說:「神從一血造出萬族的人」(He made of one blood all nations of men)。但聖經沒有提及血型,這是近代醫學,1920年之後,才發現血型的分類。然而神當初造人,若在亞當、夏娃兩人身上包含了A0型和BO型四類遺傳基因,這樣從他們生下來的後代,就可能有A型,B型,或O型, AB型,然後再互傳,而產生各類血型的人。

07. 神造人,何以有智、愚,貧、富、貴、賤,苦、樂之分呢?

問: 神造人,何以有智、愚,貧、富、貴、賤,苦、樂之分呢?

答: 聖經說,神就是愛,祂所創造都是美好的。祂創造人,更給人自由意志,不是由祂操縱的機械人。因此從一開始,神就讓人運用他的自由意志,讓人選擇,所以祂就造了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擺在人面前,並告訴人說,若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是必定死的。這就是神的愛,一面祂不抹煞人的自由,而另一面又把後果先告訴人,盼望人能在兩樹中間作出正確的選擇。可是,人還是作了錯誤的抉擇,結果許多的痛苦都由此造成。人的智、愚,貧、富、貴、賤,苦、樂。簡言之,就是因人這錯誤的選擇,所產生出來的結果。

06. 神既是全能的,為甚麼不造一個不犯罪的好人,使世界不致變壞?

問:神既是全能的,為甚麼不造一個不犯罪的好人,使世界不致變壞?

答:聖經以弗所書四章24節說,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但是人卻誤用了神給人的自由意志,以致墮落;人的價值貶落無餘,失去了神原先造人的意義,並且行出種種的敗行。然而,感謝神,神不願意人一直在這樣的罪中至滅亡,所以差遣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來作挽回,救贖的工作,好回到起初神造人的原況中。

05. 你們基督徒說,人是神造的,那麼神為甚麼要做人?

問:你們基督徒說,人是神造的,那麼神為甚麼要做人?

答:不是我們基督徒說,乃是我們基督徒信仰的根據,聖經說的。是聖經—這本神給人的話裏告訴我們,人是神所造的。而神為甚麼要做人?根據聖經所記,神造人的原因,至少有以下幾方面:

一、為著神自己的旨意(目的):
啟示錄四章11節說:「神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神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換言之,神創造萬物,包括人,是有祂的目的、計劃的。所以人活在地上不是徒然,茫然而活的,因為神在人身上是有祂的旨意的。

二、為著叫神得榮耀:
詩篇第八篇1節說:「神將祂的榮耀彰顯於天」;十九篇1節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以賽亞書四十三章7節論到人,說:「他們是我的子民,我為了自己的榮耀造了他們」。換言之,神造萬物來顯明祂的榮耀;神造人也同樣,為叫神的榮耀從人得表彰。只可惜,羅馬書三章23節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三、為著和神一同管理:
神所造的人,雖然比天使微小,但詩篇第八篇6節說:「神派人管理祂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裏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人的腳下」。可見人是多麼的尊貴與有能力。

四、 為作神的朋友;神的兒女:
約翰福音十五章14節說:「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一章12節說:「凡接待祂(主耶穌)的,就是信祂(主耶穌)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可見人在神心中的地位。可惜,人卻不曉得,竟誤會神,遠離神。以至人生落在虛空中。

04. 人怎可能和神接觸?

問:人怎可能和神接觸?

答:是的,按常理神在天,人在地,人確實不可能和神接觸。所以人心裏知道有神 (聖經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羅馬書1:19),但因為不曉得那一位是真神,所以胡亂的敬拜,就如聖經所記載的雅典人,他們凡事敬畏鬼神,所以按著他們所認為是神的,製做了許多偶像,還恐拜漏了,就給未識之神設壇而敬拜之(使徒行傳17:16-23)。事實,人要認識神,與神接觸,若神不向人顯明,人無法得之。但感謝神,聖經給我們看見,是神主動的向人顯明祂自己,祂不只把自己顯明在人心裏,叫人心中知道宇宙中有神,也藉著祂所創造之物,讓人可以曉得(羅馬書1:20)。同時,祂又把關乎祂的事,在聖經裏向人示明,且告知人接觸祂的路。再者,二千多年前,祂更成了肉身來到人間,這一位就是神而為人的耶穌基督,祂也就是神的兒子,神的愛子。祂來為讓人曉得,神是人可以接觸的,並且祂是願意人與祂交往的。唯因人犯罪 (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而罪的工價就是死—羅馬書3:23,6:23) 與神隔絕,無法往來。但耶穌基督來,祂來作人與神交往的橋樑,因此祂能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就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約翰福音14:6)。基督耶穌降世,更為拯救罪人,因為「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祂來,為世人的罪,被釘在十字架上,替人受罪的刑罰,祂被埋葬,但第三日復活了。如今,人只要肯承認自己的罪;「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10:9),就能靠著耶穌到神那裏,能與神接觸,往來了。

03. 憑甚麼說神只有一位?

 問:憑甚麼說神只有一位? 

答:這個問題,就好像說憑甚麼說,你只有一個生父,生母?一個人只有一個生他的父母,這是辯不倒的事實。 

我們基督徒信仰的根據就是聖經—神給人的話。聖經明說:「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祂,我們也歸於祂。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祂有的,我們也是藉著祂有的。」(哥林多前書8:4-6)。 

我們所說所信的神,是指這位創造宇宙萬物的獨一的真神。祂是自有永有,是慈愛、偉大、公義、聖潔、全智、全能、全足、全豐的真神,和世俗敬拜的各種假神全然不同。 

祂不是人用金銀木石泥塑所雕,可以鏽爛朽腐,倒塌毀壞的,也不必住人手所造的廟宇寺院,因祂是天地的主。祂亦不需要人給予整潔裝身的待奉。祂是公義的,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絕不因人的燒點香火,紙箔食物等的供奉,就免去人的罪刑。聖經說,祂倒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使徒行傳17:24-25)。又為人的罪賜下救恩,聖經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提摩太前書1:15);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所以只有這一位神是真神,是可信可靠的。 

02. 把神拿給我看,就相信了?

問:把神拿給我看,就相信了?

答:神不是物質,祂是創造者。祂是人肉眼不能看見,物質的手不能摸著的。然而,是否眼看不見,手摸不著的就不存在?世界上有很多東西,不是每一樣都因為我們看見了才相信它存在的。例如:

空氣
它對我們是時刻不可或缺的,然而空氣卻不是肉眼所能見的。但是當空氣運動的時候,人是可以感覺到的。我們會說:外面風很大。風在哪裏?因為我們看到樹木在搖動。但我們都知道,風不是在樹上,那是風運動的空氣,而空氣是無處不在的,當空氣運動的時候,人就觀察到了。

電波
空氣中有無線電波(Radio waves),也稱無線電、射頻等,一種電磁波,傳輸著數據。它也不是肉眼所能看見的,但是一個客觀存在的事實。能感知它的存在,在於有否對應的接收工具。只要有這樣的接收器,在現代生活中你就能夠透過信號,在電視/電腦/手機,接受到訊息、聲音、甚至影像等。

同樣地,神的存在是個客觀的事實,能否感知到祂的存在,就在於你有沒有打開你裏面的接收器。每一個人裏面都有一個器官叫「人的靈」,是專門用來接觸神的「接收器」。因為聖經上說,神是靈,接觸祂,敬拜祂的,必須要用我們的靈(約四24)。當我們裏面的靈,向神敞開,我們就能夠接觸到這位神。所以神不是用肉眼看得到的,也不是用耳朵聽得到的,甚至不是用頭腦想得通的,但是如果用人深處的靈來接觸祂、接受祂,就能認識祂,得著祂。

當你接受神進到你的生命中,也就會有一種奇妙、平安喜樂的感覺進來,這就是神存在的證明。這也是每一個基督徒的經歷,沒有一個基督徒看見過神,但因為相信祂,接受祂,而得著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喜樂,生命有了改變。

01. 到底有沒有神?

問:到底有沒有神?

答:神的存在不能用理論求證,因為神不是理論的產物。神的偉大與無限,非有限的人類所能瞭解。當人的頭腦與心靈不能理解神的情形時,並非證明神的不存在。
第一位登陸月球的太空人阿姆斯壯(Neil Alden Armstrong),他驚嘆宇宙的浩瀚與天體的奇妙,無法不承認有神的存在。以後這位太空人放棄一切事業,成為傳道人。大文學家愛默生說:「宇宙原是一本大書,介紹說明神創造萬物的奇妙」。
聖經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19-20)。又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 1:18)。
神是創造者,是萬有的由來。祂創造宇宙萬物,大至太空中的物體(尚有更多人類未知之物),小至原子電子,都證明神造之工。物理學家牛頓 (Isaac Newton)說:「天文系的奇妙安排,我們不能不承認,這必是一位全知全能的神的作為;星辰美麗的體系,只能出自一位有智慧的神,祂的計劃與管理,才會有一個這樣的宇宙」。神若不是創造者而是受造的,祂就不可能是神,也不配稱為神。因為受造之物都該屬於他們的造物主,既有主人自己就無能力,也就不夠資格稱為神了。
一般公認,構成宇宙基本要素是「空間」、「時間」、「物質」、「能量」和「生命」,能超越這五大要素的無疑就只有神。因為祂的創造者,是自有永有的全能者。宇宙還未被創造之先,時間尚未開始,從亙古從太初就有了祂。祂不受時間空間所限制,祂是無所不在,無始無終,超越一切能力,祂是生命的源頭,是永遠的生命。
另一方面,從人的內心啟發,也能證明有神。人有宗教觀念,即使不信神,也知道有神。人有良心,有道德觀念,而且人有永生的期盼。
因為神的本質是靈,不像人手所造金銀木石的像,有口不能言,有眼不能看,有耳不能聽,口中沒有氣息。所以倚靠它的和它一樣。而神則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