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神!到了新約,神向保羅啟示了神旨意的奧秘,徹底地解答了傳道者人生無益的疑問。「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羅八28-29)神要把我們模成祂兒子的模樣,因此安排萬事互相効力(all things work together),萬事包括人看為好的事,同時也包括人看為壞的事,就是傳道者不能參透的凡事和萬務都一起作工,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然而這些益處只發生在愛神的人身上,對那些信主得救卻不愛神的人,他們的人生依然像傳道者所說的,在一切勞碌中都得不著益處。
1:「專顧自己」的原文是「喜愛自己的人(G5367)」(lovers of their own selves),許多解經家都認為「喜愛自己」就是下面各項罪的根源。在世人身上,喜愛自己沒有甚麼希奇,在香港,人甚至習以為常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在教會中,主耶穌本來要求門徒若要跟從主,應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主 (太十六24)。但在末後的日子,不單沒有捨己,竟然墮落到全然喜愛自己,自戀,自我欣賞,自我陶醉,而完全不覺得有問題。下面接著的十九種狀況,都發源於「喜愛自己」。
2:「貪愛錢財」原文是「喜愛錢財的人」(G5366, lovers of money)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已說過「貪財 (G5365) 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 但到末後的日子人不僅貪財,乃是喜愛錢財,迷戀錢財。主耶穌說:「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G5366),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路十六13-14) 主吩咐我們不應當事奉瑪門(就是財利),但在末後日子的信徒不只事奉瑪門,甚至是迷戀瑪門,墮落到如同主所責備的法利賽人一樣,在原文是同一個字,全本新約只出現在這兩處。「喜愛錢財」為「喜愛自己的人」增添了作惡的能量,更加變本加厲,越有錢越自大狂妄,越生活敗壞,為求更多金錢,作出種種罪惡,我們往下看就明白。
「用chraomai世物的,要像不用katachraomai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林前七31)在chraomai的前面加上kata就是katachraomai,意思是過度使用造成的濫用(abuse arising from over-much use),或者是完全使用(using
it to the full)。簡單而言就是「用到盡」。意即神賜世物給人享用,但人不應過度濫用。用世物的,不要用到盡。
甚麼是「挺身昂首」﹖英文聖經是”look up, and lift up your heads”就是抬頭仰望天。這提醒我們這些屬主的人,當思念上面的事-就是屬天、屬靈和神永遠旨意的事(西3:1-4)。另一面,今天若我們只注意地上的環境,所看見的只是充滿混亂。讓我們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祂是救恩的開路者,也是成全者,祂就是我們的出路。再者,抬頭仰望天,也就是好好預備自己,等候主的再來。還有,盼望我們抬頭仰望天,持定標竿直跑,願保羅成為我們榜樣,他努力面前的,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願我們也盼望作得勝者,得勝者就是啟示錄指的男孩子,在大災難前已被提到寶座,並能在國度中與主一同作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