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利未記 23:1-5
利未記 23 章乃是聖經裏重要的一章,因神藉着這七節期,向人啟示了祂永遠的計劃,並祂的心意。在吩咐百姓要宣告為聖會,說到當守的節期前,神先提安息日,說明神的心意要藉着這些節期將人帶進祂的安息中,所以這些節期必須建立在安息日的基礎上。這七節期在一年裏分配在一月、三月和七月,神也吩咐以色列的男丁,要一年三次、在所定的日期,往神所立為祂名的居所(耶路撒冷)朝見耶和華(參出 23:14-17,申 16:2)。
一、第一個節期 ── 逾越節
這七節期第一個,是正月十四日黃昏時候起的逾越節。這節期和無酵節及初熟節緊接一起。因為正月十五日就是無酵節,至第七日安息日的第二天,也就是七日的第一日,就是初熟節。這是神拯救祂的百姓出埃及的那夜,給他們所訂立的節日。這夜,神說:我要巡行埃及遍地,凡在埃及地,從坐寶座的法老,直到磨子後的婢女所有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都必死。但以色列人,我要將他們分別出來(出 11:4-7)。換言之,以色列人雖然也住在埃及地,那夜神卻要不一樣的待他們。神審判埃及遍地,但這災卻不臨到以色列人,神對他們要顯出祂的恩慈。「分別出來」,詩篇 17:7 譯作「顯出奇妙的慈愛」。
神如何使以色列家的長子不至被滅?神對摩西、亞倫說:你們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說:本月初十日,各人要按着父家取羊羔,一家一隻。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黃昏的時候,以色列全會眾把羊羔宰了。各家要取點血,塗在喫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門框上和門楣上。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我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出12:3,6-7,13)。神以羊羔的被殺代替他們,以血使神的審判越過他們。這正是神向祂百姓顯出慈愛,對以色列人奇妙的拯救。
這逾越節,聖靈藉保羅告訴我們:「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 5:7)。給我們看見,這逾越節的故事,不只是以色列人的經歷,也是我們的經歷,因為基督就是這逾越節的羔羊,祂為我們被殺獻祭了。我們感謝主,我們原來也像以色列人,在埃及這罪惡,敵擋神的世界裏為奴,但主向我們顯出奇妙的慈愛,叫我們不致滅亡。救我們脫離了罪惡的世代(加 1:4)。
二、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
耶和華說: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為一年之首。神給他們曆法代替埃及的曆法,從那時起他們計算年日就不根據埃及的曆法,或說,世界的曆法了。他們從此有了一個新的開始,進入了新的境地,接受了新的生活。更重要的是他們的地位不同了,從前是奴隸,現在是自由人了。
我們蒙恩豈不也是如此嗎?我們從前順從罪為罪奴(羅 6:16-17),但神藉祂愛子救贖了我們,使我們成為新人(林後 5:17),叫我們有了一個新的開始。所以在我們每一個蒙恩人身上,都有我們的一年之首,以本月為正月的重生的日子。從那時起,我們計算年日,在神面前只有是屬靈的年日。因為在神算得數的也只有這屬靈的年日。我們當在這樣的年日裏,追求更多在基督裏的長進,生根建造,滿有基督,才不負神的恩典。
三、當夜要吃羊羔的肉
神說:本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要把羊羔宰了,各家取點血,塗在房屋的門框門楣上。當夜要吃羊羔的肉。門楣門框上的血,乃為給神看的,祂一見這血就越過去,在房屋裏的長子就不被擊殺。而羊羔的肉是為給他們享用,也使體力增加得着走路的力量。
在屬靈的意義上,乃是告訴我們,基督這逾越節的羔羊,祂不只作我們的救贖,叫我們因祂的獻上,祂的血,在神面前罪惡過犯得着赦免,得以稱義,免去神的忿怒(羅 5:9)。神更使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叫我們靠祂而活。血在門框門楣上,說出了我們蒙恩在基督裏的故事,吃羊羔的肉,說出了基督在我們裏面的故事。基督不只叫我們得着在神面前稱義的地位,祂也是我們的生命。我們靠血可以免死,祂在我們裏面就叫我們可以免活,就是不靠我們自己活,而是讓祂在我們裏面活,就如加拉太書2:20 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這實在是何等的恩典。
四、要趕緊的吃
「你們吃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的吃」(出12:11)。為甚麼要趕緊的吃?因為那一夜,他們就要出埃及了,馬上就要起行了。這也是為教訓我們而寫的(羅 15:4),因為我們蒙救贖,脫離了埃及,法老的手,從此我們也就不再屬於這世界了。主說:祂不屬於這世界,我們也不屬於這世界(約 17:16)。
甚麼叫埃及?埃及不只是罪惡的世界,充滿偶像敬拜的世界,更是敵擋神,把我們的主拒絕,殺害的世界(啟 11:8)。所以我們既是主從世界裏拯救出來,屬於主的,我們豈能仍愛這世界,與世俗為友(雅4:4)?從此我們應當從他們中間出來(林後 6:17)。再者,趕緊的吃,因為要上路,奔跑那擺在前頭的路程。今天我們蒙恩也是一個奔跑屬天道路,信心道路的人。是有方向目標的。離開了就當奔跑前頭的路,往應許之地而去。
五、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
再者,神說:「你們要記念這日,守為耶和華的節,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出 12:14)。自然「作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這話,也包括無酵節,初熟節和其餘的節期。但神說「你們要記念這日,守為耶和華的節」,就顯然是特別說到逾越節這日。要記念這日,因為這日乃是神拯救他們脫離為奴之地,離開埃及的日子。因此所有從埃及出來的百姓,就是到了應許之地,至他們的子孫,都當記念這日,守這耶和華的節(出 12:24)。神這樣定例,是要他們不可忘記耶和華的恩惠(詩 103:2)。
當主耶穌在被賣的那一夜,也就是在逾越節的那夜,祂和門徒吃逾越節晚餐的時候,席間拿起了餅來,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又拿起杯來,說:這是我用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的,你們要吃這餅,喝這杯,如此行記念我。所以除了未受割禮的外邦人(出 12:24, 43-44, 48),凡蒙恩屬神的人,我們這受了非入手所受的割禮,受浸與祂同死同活的人(西 2:11-12),都不可忘記主的恩惠,當照主的話,記念這拯救之恩的日子,守這真正的逾越節,直到神國來到(路 22:18),直等到祂來(林前11:26)。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為我們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林前 5:7)。當然祂也已經從死裏復活,升天了,並且還要再來。我們實在感謝主。但願主的話激勵我們的心,恩待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