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8日:馮貴滿〈與基督同活〉

讀經:羅6:8-11、來10:5-7、路9:23、林前11:23-32、林前10:16-17

由死而生的生命

主為我們罪的緣故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分賜生命予我們,這是經死而復活而得之生命。所以,我們基督徒過生活秘訣是先知死,才知生。

那我們如何死呢?在路9:23,主教導門徒生活的秘訣。背十字架的意義並非在於受苦,乃是願與基督同死,有與基督同死之判決。同釘十字架是神對我們這班犯罪的人的判決。但是,天天背十字架並不等於天天釘十字架。我們背十字架的時候,聖靈就會作「釘」的工作。所以,我們不用自找苦吃,也不用自己尋求釘自己。我們的責任乃是要接受神的斷案,非釘死自己。受浸也不是儀式,而是一個過程,是讓我們經歷與基督同死,並表明我們這個人願與基督同死。下到水裏去就是「同死」,從水裏上來就是「同活」。神的判決是要我們與基督同釘,但神的目的是要我們與基督同復活。

生命決定生活

人都希望改善、提高自己的生活質素、條件。但神是如何看生活的呢?神的定命是所有活物的生活乃由其生命所決定,是「各從其類」。例如「海裏的魚」的生活就是在海裏。當人在罪的權勢下,不論他的生活在世人眼中有多高尚,在神眼中也不過是一個罪人在過着犯罪的生活。而信主蒙恩的人,我們一面不該過這種犯罪的生活,但會否也在過宗教的生活?神非要我們過如此的生活,因為這並非與基督同活。

生活彰顯生命

我們的生活能判斷、測驗我們是否一直與基督同活。在羅6:8-11,我們曉得主的死只是一次,但他活着卻是向神永遠地活着,是「一直」的。我們面對世界、肉體、罪都是死的,向神卻看自己是活的。那我們有否因得着了復活的生命而有相配的生活呢?

道成肉身是屬天生命在地上生活的彰顯

有時候我們覺得主復活的生命好像不怎麼實在,但卻不是這樣的。

約翰福音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主就是這個道。而在來10:9,主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就是神為他預備了一個身體讓他在地上實實在在地生活以遵行神的旨意。主在地上自稱為「人子」而非「神子」,他也不像亞當一般一出生就是成人,而是漸漸長大。所以,主的生命並非不實在或不能實踐的,主在地上的生活就讓我們看見一個人該如何生活。路2:52「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主在地上的頭三十年是被神所檢驗為無瑕無疪的。所以,到了約旦河,天打開了,神說: 「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在這三十年中,主活出了神所要求的生活,他的生活與我們一樣,聖經說他為我們的緣故,凡事受過試探。在時間裏,試探的方式或許會變,但因着那試探人的撒旦並未改變,試探的性質是沒有改變的。而主沒有犯罪,他勝過了這些試探,成了我們得救的根源,而我們也可靠他得勝。他死而復活,把生命分賜了我們,我們今天之所以能活出神所喜悅的生活也源於此。有了主的生命,我們才能與主同活、討神喜歡。

生活的秘訣—與基督同活

在路9:23,主耶穌跟門徒發出呼召:「來跟從我」。那時候,主還未釘十字架,所以門徒只能與主「同住」,卻不能「同活」。「同活」就是主把他的生命賜給我們,他住在我們裏面,是二十四小時的,且是永遠的。一方面,我們與基督同死,是「天天背起十字架」;另一面,我們是與基督同活,是「來跟從我」。與主同活乃是永遠的,我們若不願跟隨就會失去了許多豐富。我們常以為自己跟從主很苦,以為要捨去很多,但實際上,主主天天與我們一起,看盡我們心中的一切污穢,真要說苦的話,他比我們更苦。我們該學習如何與主同活、討主的喜歡,過神所要求生活。

基督身體的生活—擘餅的意義

擘餅是主親自吩咐的一件事,是叫我們一同過身體的生活,是陳列主的死。林前11:23-26,這是要記念主,而不是一個宗教儀式,乃是在過身體的生活,且是基督身體的生活。主耶穌基督的生命要在基督身體(教會)中顯出來。

記念主—生活的中心

擘餅的第一個意思是「記念我(主)」。當我們思想主如何為我釘十字架,我們就學習一個功課:今天我們所有生活的中心為何?信主前,我們生活的中心都是自己。不單是主怕我們忘恩負義、會忘記他,主乃是盼望我們知道我們生活的中心乃是這個餅和這個杯。我們所有蒙恩得救的人生活的中心都是主的救贖。所有基督徒生活的基礎和範圍都在於主的救贖。我們若離了主的救贖,就沒有任何其他的生活。從蒙恩得救開始,我們的生活在神面才算得數。

敬拜—生活的目的

「敬拜」的真義就是說這位主非單是創造萬物的主,也是救我們的主,因此他是配得我們一切讚美的。這也不是在乎我們外在的表現,乃是裏面有沒有真的看見主是配得我們一切所有。所以,敬拜乃是講出我們生活的目的並不是我們自己有甚麼得着,而是主在我們身上得着了甚麼。我們生活是為主而活,是按着他的旨意而生活。真正的「敬拜」就是把主所配得的,按主的旨意放在他面前。

合一的見證—生活的表現

林前10:16-17,「餅」所包含的是一切古今中外蒙恩得救在基督裏有復活生命的人。我們的生活應該活在基督的身體中,而不是只在星期日參與聚會就是活在身體中。真正的在基督身體中的生活是在教會中、在肢體相交中,活出基督的生命。

等候主來—生活盼望

在林前11,我們曉得我們有永生的盼望,主是會再來的。這盼望也是有警剔的,就是我們必須活在主的審判底下。保羅提醒我們「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我們想這就是擘餅前要思想自己有沒有於周中犯罪,但實際上我們每次省察應該是對照自己有沒有活在基督的生命裏,自己的生活是否能以通過將來的審判。因為審判乃是從神的家開始,我們都要面對基督台前的審判。所以,我們並不是到擘餅那一刻才省察。我們要常常活在審判台前的亮光中。

另外,我們也不是因為懼怕將來的審判才時時省察,因為一面雖有審判,另一面主也是愛我們,賜給我們莫大的救恩,以致於我們不願讓主失望。當我們真正明白主的愛,就不會懼怕基督台前的審判。主設立這個審判是要叫我們回應主的愛而不致讓他失望,讓主的救恩在我們身上不致於白費。為了將來能歡歡喜喜地向主交賬,我們要以主為生活的中心和目的。在審判台前,只有與主同活的日子才算得數。哪怕是我們以為平淡的生活,若是在基督裏渡過,也能存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