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到一個得主喜悅的人,在舊約中摩西就是其中一個很好的例子和榜樣。他有得主喜悅的心志,另一面神也在他身上作了工,使他能成為一個蒙主喜悅的器皿,完神的託付,成全神的旨意。摩西在青年的時期已有要得主的喜悅的心志,可惜當他四十歲時,因憑血氣行事,打死了一個欺負以色列人的埃及人,結果因著東窗事發,逃到米甸的曠野,而這一待便40年。
一、神對祂器皿的預備
摩西40年寄居於米甸,在那裡牧羊,並且結婚,也在那裏生了兩個兒子。他內心雖不甘於此,好像他給他的第一個兒子起名叫革舜,就是因我在外邦作了寄居的意思。可是礙於環境,他也沒有甚麼可改變的。因此,當他寫詩篇九十篇論到人生時,他形容就如水沖去、如睡一覺、如草般短暫;並且回想起來,不過好像一聲歎息。因為就是強壯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便如飛而去。這40 年曠野的生活把他帶到盡頭,本來他能自恃從肉體得著驕傲的地方,如今,他對人並對自己已沒有指望。但就在這時候,榮耀的神向他顯現,成為人生的轉捩點,往後能成為得神喜悅的器皿。
二、摩西看見異象(出3:1-3)
當摩西牧養他岳父的羊群時,有一日他領羊群往野外去,到了神的山(何烈山)。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裏火燄中向摩西顯現,摩西觀看,不料,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燬。按理這是不可能發生的,因為西乃曠野非常乾燥,荊棘一燒便很易變成灰。但為何可以這樣?「荊棘」原是人在犯罪後從地長出來的,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燬。「火」是指神或神的審判與試煉。因此,一面正好說明神是恨惡罪,卻愛罪人;另一面,也讓摩西看見他自己就是「荊棘」,是如此的不堪;沒有燒燬的顯出,說明這「火」不需靠這荊棘燃燒,完全是神大能的顯明,是神的大能托著他,以致使他認識人的軟弱,人是沒有可誇的,乃靠神的大能。
三、讓他認識神自己(出3:4-5)
神不單讓他認識自己,更讓祂認識神自己。當摩西要看清這異象時,神提醒他不要近前來,當把他腳上的鞋脫下來,因為他所站之地是聖地。這是他素常行過的地方,現在成了聖地,這讓他認識神在那裡,那裡就是聖地。「脫鞋」一面表示了要對神的尊重;另一面,當人天天走路,「鞋」就是天天與地接觸,會沾上了地上塵土和污穢。因此,「脫鞋」也表示要到神面前,先要分別為聖。
四、讓他認識神與祂子民的關係(出3:6-7)
接著神讓摩西認識祂與祂子民的關係,對摩西說,祂是他父親的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並告訴摩西祂深知百姓在埃及所受的痛苦。這樣,摩西知道這位神,就是他祖宗所事奉敬拜的神,祂曾與亞伯拉罕立約,祂沒有改變,人會忘記祂,但祂不忘記與人立的約,因祂是守約施慈愛的神。
五、讓他認識祂的心意(出3:8)
神接著也讓摩西認識祂的心意,祂要救百姓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出了那地,並且要讓他們到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就是到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
六、神把託付交給摩西(出3:9-4:17)
接著神打發摩西要去見法老,使他可以將祂的百姓(以色列人)從埃及領出來。摩西聽見後,有懼怕和疑問,但感謝神,神都一一解答。好像他說我是甚麼人…。但神應許與他同在;摩西又說…百姓若問他神的名字當怎麼說?神便向他啟示祂自己-祂是自有永有,是「我是」的神;摩西又擔心百姓會不信他,又不聽他的話…,神讓他能行三個神蹟,如杖變蛇、使手長大痲瘋、河水變血,好使百姓信他的話;但摩西還是想推辭說自己是素來不是能言的人,又是拙口笨舌的…,神回應他,現在去吧,祂必賜他口才,指教他所當說的話,可是摩西還是有點不願意,向神表示祂願意打發誰,就打發誰去吧。這次神發怒了,卻還是滿有憐憫,著他請他哥哥亞倫作出口,替他對百姓說話。但他要以摩西當作神,摩西手裏也要拿那杖行神蹟。
七、回埃及的最後預備(出4:18-31)
最後,神使環境按祂旨意配合起來。使摩西向他岳父葉忒羅辭別並能平安獲允回埃及見他的弟兄。神也告訴他說要回埃及去,因為尋索他命的人都死了。摩西將神打發他所說的言語,和囑咐他所行的神蹟,都告訴了亞倫。之後,當亞倫將神對摩西所說的一切話述說了一遍,又在百姓眼前行了那些神蹟,百姓就信了…。還有,在歸回的路上,西坡拉替兒子行割禮,以致不單摩西免遭殺害,並且使他在作神的工前,能作完當盡的本份,也不給魔鬼留地步。
總結:今天願主藉聖靈的幫助,使我們有屬天的看見,更多認識自己、神及祂的旨意,並積極回應祂對我們的托負,能成為得祂喜悅的器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