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路 21:25-28;羅 3:19-28,4:2-3,9-13,17-24,5:1-10
得贖的日子近了,若我們能更多認識神全備的救恩,這樣,我們就能挺身昂首,並越發有指望。但甚麼是神全備的救恩?從救恩的範圍上看,這包括了「靈」、「魂」、「體」全人的拯救;若從救恩的經歷上看,則可包括了「稱義」、「成聖」與「得榮」幾個最重要的階段,這也正是羅馬書讓我們所看到的。神的福音就是祂的兒子,也是世人的盼望,因為無論是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9-10),世人都犯了罪(羅3:23)。聖經不單讓我們知道,當人在蒙恩前,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光景(弗2:1-3),更讓我們知道罪帶來的除了死亡,死後還要受神的審判(來9:27),被定罪的結果是被扔在火湖裏,永遠滅亡(啟20:13-15)。實在神若究察罪孽,誰能站立得住呢(詩130:3)?面對聖潔公義的神,人如何能被稱義?
一、如何在神前稱義
甚麼是稱義?原文是屬於法律的用詞,表達稱義的地位和關係,就如一個犯法的人被定罪受刑後,罪的問題就解決,恢復了合法無罪的地位。慕廸曾指出稱義比原諒更進一層,它的意思是:不再有任何對你的控告,你一切的罪都完全被除去,永遠不再被記念、不再被提起。但人怎樣才能在神面前稱義呢?在人心思中總希望可憑著自己的努力去行善,以為這樣能在神面前稱義,可惜人實在不夠認識自己。好像昔日神藉摩西頒布律法,神的百姓也誤解了,以為可以藉此得救,因為律法曾說,人若遵行律法,就必活著(利18:5),可惜人沒能力全守律法,不能滿足律法的要求,極其量只能遵守了某部分,但雅各書告訴我們,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2:1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羅3:20)。實在,人的得救和稱義不是靠行為,若是人能靠行為,心裏也很容易產生驕傲,聖經清楚告訴我們,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這樣,律法的目的是甚麼?熟悉舊約聖經的保羅,讓我們真知道,律法本是叫人知罪,如同保羅說,非因律法,他就不知何為罪(羅7:7)。另一面,從積極來說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加3:24)。
二、信靠耶穌得稱義
神的義不是從律法內顯明,乃是在律法之外,就是在福音上顯明,我們蒙神的恩典,藉基督的救贖,就白白稱義(羅3:21-22)。是我們的主付上贖價,將我們從罪中救贖出來,放在稱義的地位上,成為清白無罪,並與神和好。神怎樣使我們因基督的救贖,白白稱義?「挽回祭」正是神的救法。「挽回祭」舊約聖經作「施恩座」,大祭司在贖罪日會帶著血進入至聖所,把血彈在施恩座上,要為自己和以色列民贖罪。這裏翻作「挽回祭」,就是說主在神面前作了「挽回祭」把神的怒氣挽回。公義的神要按公義要求、追討和審判,但神寛容忍耐人,並以主作為我們代罪的羔羊,祂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洗淨人的罪,並完成救贖,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我們只要因信就能得救,白白的稱義了。這樣,我們那裡能誇口?我們只有感恩和讚美(羅3:25-28)。
三、因信稱義的見證
因信稱義之路,不是現在才有。追索源頭,早在亞伯拉罕的時候就開始,保羅指出『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說明不是靠行為,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他在神面前並無可誇(羅4:2-3)。接著保羅也說出稱義與割禮是無關的。割禮對猶太人來說,無疑是很重要的,但亞伯拉罕稱義(創15章)卻是在神與他定立割禮(創17章)之前(羅4:9-13),這更說明了我們稱義完全不是靠行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得著的後裔,他因信神,就被稱義。他知道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因此,他能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但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感謝神!這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人(參羅4:17-24)。我們是亞伯拉罕信心之子孫,我們不單因信基督而稱義,也要得著因信稱義而帶來的福樂。
四、因信稱義的福樂
與神相和:我們從前因罪與神隔絕,並且行惡與神為敵。感謝神!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5:1),並免去神的忿怒(羅5:9-10)。
進入恩典: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羅5:2)「進入」用於導引一個人覲見君王,或領航一隻船停泊港口。感謝神!我們原是罪人,因基督引到神的面前;另一面,因主我們也被引入神的港口,像一條船進入避難所一般安穩。
盼望榮耀:…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羅5:2-5)。感謝神!我們是有榮耀盼望的人,有一天主再回來,要把我們帶到榮耀裏去,那時我們身體要改變,像主一樣榮耀(腓3:20-21)。另一面,在患難中也可歡歡喜喜,因為當我們知道是出於神的許可,祂要藉此模造我們,這會使我們得著盼望。或許過程中我們會感到軟弱,但感謝神!神會藉聖靈將祂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使我們得著安慰和激勵。
以神為樂:…也就藉著祂以神為樂(羅5:11)。感謝神!我們因著因信稱義,有神成為我們的滿足喜樂,並能以祂為誇勝(參羅5:11呂譯)。
總結:
願主恩待我們,讓我們能更多認識因信稱義的真理和所得的恩典,並能更多經歷因信稱義而得的福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