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路21:25-28;羅1:1-4,16-17; 2:1-3,17,23; 3:23
得贖的日子近了,我們當挺身昂首等候主再來,挺身昂首的意思是抬頭向上望,因此,我們要仰望主、注意屬天的事、神的旨意及神全備的救恩。關乎神全備的救恩,我們可從羅馬書來看,因為羅馬書的主題是神的福音,正講出了神全備的救恩。當我們越過認識神的福音,我們便越發充滿榮耀的盼望,並且,這也是世人的盼望。
一、福音就是神的兒子
神藉保羅傳神的福音,他提到他的身份是耶穌基督的僕人(奴僕),祂是神分別出來,特派傳神的福音,並且,更要把福音傳到外邦,因此,他被稱為外邦人的使徒。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好像基督的降生(彌5:2)、工作(賽42:1-4)、受死(詩22)、復活(詩16:10)、升天(詩110:1)、再來(亞2:10)、福音臨及萬國(創12:10),絕不是他自己的發明,也不是由他開始的新道理。接著他提到福音的內容,就是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祂是從大衛後裔生的,神曾應許堅立大衛的寶座直到永遠,正在主身上應驗,祂再來將建立國度,作王直到永遠。另外,按聖善的靈說,祂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
二、福音本是神的大能
保羅堅定傳神的福音,並不以福音為恥。當時的人把信福音看作是羞恥的,因拿撒勒人耶穌就是被人輕視的。另外,因為猶太人是被羅馬人所征服,若羅馬人信耶穌就更被人輕視,因此,保羅為了傳福音遇到不少困難,甚至逼迫。但為何他仍如此堅定為福音擺上?因為他認識福音是神的大能。福音的本身就有能力,這提醒我們今天傳福音不要單靠自己的能力,更需要信靠神。此外,保羅因曾在大馬色路上遇見主,生命改變,他經歷了神的大能、拯救,以至他不以福音為恥。
三、福音是為世人預備
神的福音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徒13:46)。這「先」表示福音的發展有先後之分,而不是輕重的問題。因為神老早在亞伯拉罕的時候已說明「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加3:8),福音是為世人所預備,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3:23)。
四、因為世人都犯了罪(羅1:18-3:20)
保羅指出一些人被神定罪的原因,就是他們知道有神,卻不以神為神。其實,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並且,萬物也證明有神存在,是無可推諉的(羅1:18-20)。只可惜人心裏剛硬,明知有神,卻否認神,不以神為神,不榮耀祂、不敬拜祂,所以人的心就昏暗了,為自己製造偶像,神就任憑他們拜偶像縱慾。(羅1:21-25)。此外,神也任憑他們放縱情慾,甚至到一極處,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1:26-27)。在舊約利未記,神就指出要對付這罪(利18:22,29-30),更早的在創世記也提到神審判所多瑪這地方(參創19)。還有,人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敗壞了的心思),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的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羅1:28-32)並且,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這樣,才不會顯得他們比人更敗壞。
所以,一些自覺有道德的人,就論斷他們。有讀聖經的人指出這正是猶太人,因為他們認為自己的行為比外邦人都好。但保羅提到這論斷人的,必定自己的罪,因為他們在論斷人的時候,其實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因此,必受公義的神審判,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尼利人,神並不偏待人。猶太人之所以認為比別人更優越,其一,是因他們有神的律法,並以此為誇口,然而他們所作的,不過是一些外在的宗教行為,與實際生活拉不上一點關係,當神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秘的日子,將要照著福音―神的話來定罪,因為在律法以下犯罪的,必按律法受審判。此外,他們又以行割禮為誇口,因這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記號,但保羅這希伯來人生的希伯來人,也是法利賽人,他指出甚麼是真割禮。真割禮是在心裏,並且,在乎靈不在乎儀文。最後,保羅提出結論,無論是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在罪惡之下,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叫人知罪,普世的人都服在神審判之下。
五、福音是世人的盼望
這樣,人的出路和盼望在哪裏?人的出路正是神的福音,這才能解決罪人一切的問題。感謝神!神是以義的,代替不義的。神的兒子―主耶穌為我們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並且,死後三日復活,成功了神的救贖。我們因著信,已蒙主拯救,因為義人必因信得生,得著何等有福的盼望,但願我們都常感恩讚美祂。不但如此,神的福音,也正是今天世人所需,願主激勵我們,得贖的日子近了,主快回來,更要抓住機會,傳神的福音,盼望更多人蒙恩得救。
□ 趙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