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路廿一 25-28;羅七 24-25、八 1-13
得贖的日子近了,盼望我們能從羅馬書,特別是第一到第八章,讓我們更多認識神全備的救恩,在屬靈的生命上有更好的追求,預備自己,好能挺身昂首等候主的回來。羅馬書第七章提到一個活在律法下的人,充滿了掙扎,甚至到一個地步,對自己完全絕望,呼求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但感謝神!人的盡頭,正是神的起頭,神給保羅看見,惟有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七24-25)!這是怎樣的一回事呢?第八章讓我們看到答案。
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八1)
在第八章一開始,保羅提到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如今」表示在基督耶穌裏有了一個新的開始。「定罪」可包括在神面前與在良心裏這兩方面。一方面,我們都知道因著信主,我們已經得救了(參羅五1),因此,在神的那一邊已經不被定罪。但另一面,我們得救之後,仍想憑自己努力去討神喜悅,結果越發知道自己行不出來,在這情況下,我們的良心就定我們的罪,於是我們便落在沒有安息和痛苦裡。這樣,我們如何能靠主耶穌基督,從罪和死的律中得釋放呢?保羅提到就是要靠生命聖靈的律。
生命聖靈的律使我們得釋放(羅八2)
首先我們要明白甚麼是「律」?「律」就是經過檢定的法則,證明沒有任何的例外,好像若物件沒有甚麼承托,就必然往下跌,這是因為有地心吸力的緣故。關乎「罪的律」,這正是第七章就提到肢體犯罪的律,因為是一個「律」,因此,我們不願意去作的,卻屢犯同樣的罪,被罪擄去了。另一方面,關乎「死的律」,「死」簡單來說就是軟弱至極,完全無能為力。「死的律」就是表示我們不單在一件事上無法討神的喜悅,乃是在每一件事上,都是無能為力。而我們在肉體裏,就是在罪和死的律轄制之中,這樣,我們如何能脫離罪和死的律呢?除非有另外一種律,如同飛鳥能在天空中飛翔,而不被地心吸力拉下來,就是有另外的一種力量,另外的一個律,使牠勝過地心吸力。今天我們能勝過罪和死的律,全因神所賜生命聖靈的律,這在基督耶穌裏之生命聖靈的律,具有無窮生命大能;只要有生命,從生命所發出的力量,都是非常大的,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將其壓制,就如一顆小草,在大石頭底仍能從石頭中鑽出來,因為石頭雖巨大,卻無法把生命壓下去;反之,飛鳥若沒有生命,就必不能勝過地心吸力了。神賜給我們生命聖靈的律,更有無窮的大能,因這生命是基督復活的生命,是能勝過黑暗權勢和死亡的生命,這生命的律在我們裏面,就使我們能勝過罪和死的律了。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身上(羅八3-4)
不單這樣,神的救恩也把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身上,原先律法因肉體的軟弱,有所不能行。因此,神做了兩件事。一方面,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作了贖罪祭,成為肉身的形狀為我們而死,把我們舊人、肉體和屬肉體的都釘在十字架上,除去我們軟弱的因素。另一方面,把聖靈賜給我們,只要我們不隨從肉體,隨從聖靈而行就能得勝(參加五8)。
隨從聖靈便能經歷生命平安(羅八5-8)
還有,聖經指出隨從、體貼肉體,不單不能得神的喜歡,更是與神為仇敵,因為肉體的傾向就是不服神的律法,要作神的對頭,反對一切出於神的,因此,我們要嚴肅的對待;並且,聖經也指出體貼肉體就是死,就是在靈性上與神有了間隔。但反之,若隨從聖靈的、體貼聖靈就是生命平安。凡順服聖靈引導,必經歷生命的大能,勝過試探,能過討神喜悅的生活。
需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八9-13)
感謝神!因著我們蒙恩,有神的靈住在我們心裏,因此,我們便知道我們不屬肉體,乃是屬聖靈、是屬基督的。並且,我們不單靈活過來,等到有一天,神在基督身上顯明叫祂復活的大能,就是那賜生命聖靈的律,要叫我們這必死的身體活過來 ── 身體得贖,這是何等榮耀的盼望。但今天我們要知道,我們不是欠肉體的債,隨從肉體活著,乃要靠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就如身體好像僕人在主人手下,照著主人的吩咐去作事,現今雖換了新的主人,可是僕人的舊習慣,還是沒有改;要勝過身體的惡行,便必須要順從新主人的要求,就是學習順服隨從聖靈,這樣,就能不放縱肉體的情慾,能過得勝的生活。
總結
願神藉聖靈幫助我們,真知道神全備的救恩,每天學習隨從、體貼聖靈,使我們更多經歷生命聖靈的律,把我們從罪和死的律中得釋放,並過討神喜悅的生活,等候主的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