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日:陳福生〈魂的救恩(五)─ 受苦心志〉

經文:彼前四:1-2,12-19

全魂的得救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與、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那召你們的本是信實的,祂必成就這事。」(帖前5:23-24) 「魂的得救」是神必要作在我們身上的事。當主回來時,我們可以坦然無懼的站立在人子面前嗎?我們可以完全無可指摘嗎?關乎「魂的得救」是指我們的「心思」、「情感」、「意志」都得拯救;之前我們已交通了「心思」和「情感」的拯救。今天我們來交通「意志」的得救。

基督的受苦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基督在肉身受苦是為誰?是「為我們」。主為我們在肉身受了苦是因為順服神的旨意;祂同時看見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這一切的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因著這樣神將主升為至高。「… 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來12:2)所以我們看到,基督在肉身為我們受苦這一件事,一面是成就神旨意的事,一面是進入榮耀的路途。

意志的得救

聖靈讓我們看見主這一個經歷,然後就說,「你們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作為兵器」原文是「arm yourselves 武裝自己」,意思是我們要以基督順服父神的那個心志來武裝我們自己。更明確的是以主耶穌的意志作為我們的意志,使我們的意志得救,以至可以保護了我們整個魂。主從來沒有說釘十字架是容易的,祂因著那一個榮耀的看見,就喜樂的走上了十字架的路程。但願我們也能把主這樣的心思顯出在我們的身上,為了成就神永遠的旨意,沒有甚麼難處能攔阻我們不揀選神,使我們願意走在跟隨主的這條路上,因為愛我們的主也走過這條路。

為何我們的意志要得救?

- 使我們可以與罪斷絕

「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很多人都在肉身上受過苦,但他沒有跟罪斷絕。苦是人人都受的,但是有些人受苦是白受苦;有些人受苦的結果乃是把他帶到神的光中,進到神的面前。人若有了基督的意志的時候,他裡面對主有一個很深的愛。因著愛主,他就愛慕主過於其他的一切。如果我受苦叫我得著主,我不推辭受苦;如果逃避苦難會叫我失去了主,我寧願留在苦難裡,我們若有這個意志就不會犯罪了,使我們可以與罪斷絕。

- 使我們可以只從神的旨意

「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真正跟隨主的人,他能跟隨主的旨意,絕對不是因著我得著祝福,或我沒有得著祝福。他所注意的只是一件事,我有沒有得著主更多,如果我得著主更多,就是多受一點難處我也甘心。多經歷主的真實,就算多一點艱難,我也覺得值得。當我們有了基督順服父神的那個意志,我們自然會揀選神的旨意,而不會隨從自己的情慾。作愚昧的事夠了,不能再繼續了!我們遇見了主、經歷了主,所以揀選主不是為了眼前的好處,而是為了神旨意的成全。

- 使我們可以面對火煉的試驗

「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因為當我們這樣跟隨主的時候,撒但是絕不甘心我們站在神那一邊。約伯的經歷就給我們看到這一點,所以從古到今,撒但一直是用各種各樣的方法,來攔阻人站在神的那一邊。一個跟隨主的人,如果在他跟隨主的路上沒有碰到難處,那才是希奇的事。如果我們在跟隨主的路上遭遇人的反對,遭遇人的踐踏,這不是希奇的,因為主耶穌在世時也曾遭遇這樣的事,也走過這樣路;但祂因有順服父神的意志,所以願意走上這十字架的路,並且得勝。今天我們也在這條路上,是必定會經歷火煉的試驗的,所以我們若沒有主耶穌那個受苦的心志,我們定難面對。感謝主,「…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彼前2:21) 我們靠著得勝的主走上這條路,也定能夠面對和勝過這些試煉。

為何要經歷火煉的試驗

- 是與主同受苦

「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你讀使徒行傳,你就看見有使徒們給人打了回來,他們還高興,他們還覺得這樣才算是配為主的名受辱。感謝主,他們所以喜樂,乃是因為他們看見他們受苦的原因和受苦的結果。他們受苦的原因,因為他們是站在主那一邊。他們受苦的結果,乃是他們與基督一同受苦,基督的經歷就要成為他們的經歷,這實在是一件非常蒙福的事。為了作神的兒女,跟隨主而受苦,你倒要歡喜快樂,因主算我們配為祂受辱。

- 是為基督的名

- 可歸榮耀給神

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

因基督的名或作基督徒而受苦是有福的。起初「基督徒」這一個詞並不是一個恭維人的詞,乃是一個被譏笑的詞,說他們甚麼都是只講基督。如果我們真能活出這樣一個光景,給別人看見你甚麼都是要根據基督,我們在主的面前就活對了。如果是因著這樣子而受苦,那有甚麼可羞恥呢?我們反倒要感謝主,因為祂給我有機會來見證祂。不單只見證主,還可歸榮耀給神,使神得著祂該得的榮耀。

- 叫我們得榮耀

我們若經歷過火煉的試驗,這也使我們得榮耀。「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8:17-18)「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4:17)

義人必得救 「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十八節應該是這樣說「義人在很困難的光景裡,他們還是得拯救的。」那是說到他們在困難裡還是要順服主、揀選主,以致在人看來,他們這些人肯定沒有路可走了。但是神卻讓人看見,神的拯救沒有忽略他們。我們感謝主,神要拯救他們進入神的國,神一定施行拯救,那就說出這一位神是公義的神。我們照著神的旨意來受苦,你就不必管別的事,你一心要留意神的旨意在我們身上有沒有成全。你不必計較眼前的遭遇,你就把你的魂交給這一位信實的主、創造的主;祂是信實的主,祂不會把你忘掉;祂是創造的主,祂不會閉著眼睛不看你,一切的事情是從祂那裡作起頭,也在祂那裡作結束。如果是這樣,你裡面還有甚麼可以不信靠祂呢?我們的魂常叫我們跑到神旨意的外面,但是聖靈把我們固定在這一位信實和創造的主面前,魂的騷擾就不能阻擋我們去揀選神的旨意。基督是因為揀選神的旨意而受過苦,我們也當以同樣的心志來武裝我們,使我們的意志得救,叫我們能在神的權柄底下活出神的旨意來,叫神得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