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5日:梁景法〈效法基督 : (三)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讀經 :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一1 )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5-11)

我們因着主的大愛,蒙恩得救,自然甘心樂意把身體獻上、成為神所悅納的靈祭、神藉著環境和一切的人事物作工在我們身上、使我們能夠明白神的旨意(參羅十二2)。「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弗二10) 神拯救的目的是要我們被模成神兒子的形象、彰顯基督的榮美。保羅提醒我們不要再效法這個世界、乃要心意更新而變化、並且效法基督。這可不是一般的模仿,而是在於內在生命的契合,才會自然流露出基督的生命。原來一切由心出發,「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四23)「因為他心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是怎樣。」(箴卄三7) 保羅在腓立書第二章5-11節告訴我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就是要信徒體會耶穌基督的心腸,學效基督的謙卑。

 

(一)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當以」: 原意是連續不間斷的;果斷的;是一個命令。保羅深知道信徒屬靈生命成長的途徑,故此他清楚表明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是一個必須,不是可有可無的選擇。並且應決心每一天都過着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的生活,成為習慣,這樣才能解決腓立比教會問題的根源。這個「心」是:(phroneo)(5426):意思包括心思、情感、理智、心態、悟性。簡單而言,當我們學習凡事像主一樣以天父的事為念,就會曉得選擇事物的優先次序。我們要有主一樣價值觀,才能作岀主所喜悅的決定。唯有當我們領悟主的愛和犧牲是那麼的長闊髙深,才能感受到主對人的愛意和憐憫的心腸。那麼耶穌的心是什麼樣的呢?「我心裏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裏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28-30)主囑咐我們要學衪的樣式,故此我們要來看主謙卑的心腸。

 

(二)不強奪、反倒虛己

「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6節)這裏的「本有」亦作「本是」,即「祂本是神的形像」。「神的形像」在這裏不是指一般照片,是指神的本性。例如:神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我們就是用這些特性來形容神。這是神的本性或形像,「祂本有神的形像」原意是主耶穌本是神的形像,有神的榮耀、權柄和地位;但道成肉身後,祂就不在榮耀中表現自己,祂甘願放下天上的榮耀,樂意放下自己應當享受的權柄,主永不爭取合理權益,或堅持自己的權利而說甚麼話,這就是不「強奪」的意思。「反倒虛己」(7節)就是「倒空自己」。是指某些東西失掉了功效,而不是指失去某些具體的東西。深願今天我們也能效法主耶穌的榜樣,為了遵行天父旨意的緣故,甘心把合理的享受、應有的權利放下。馬太福音第四章記載主耶穌經過四十晝夜的禁食;撒但來試探祂,要祂用自己的方法去滿足人的基本需要,因為這是人應有的享受和權利。但主的回答:「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意思是將人的目光從自己的需要轉到神的旨意上。祂甘心放棄自己合理的要求,為要遵行神的旨意。這就是基督耶穌不強奪、反倒虛己的心。多少時候,我們為了抓緊自己的合理權益,而不肯為主受損失呢?

 

(三)取了奴僕的形像

主耶穌不但「反倒虛己」,甘願放下神榮耀的存在方式,而且還「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7節)祂為了完成救贖工作,在神性上又加上人性和其一切的限制,榮耀的神成為軟弱的人;像一個武功高強的人甘受制約,也不隨便出手。主耶穌為了拯救人類而道成肉身,降生在卑微的馬槽,樣樣受限制。然而祂卻甘心忍受這些痛苦。基督倒空自己,為要來服事我們:『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2-45)當大家注意那些偉大或豐功偉業的事情,耶穌基督卻告訴我們,就算做在最微不足道的人身上,都算作在衪身上(太廿五40、45)。耶穌基督的心就是從最卑微的事開始,尤其愛護弱小、只要按照神的旨意作事,就沒有貴賤、大小的分別,因為父都會稱許。我們是否願意效法主謙卑的榜樣?為了完成神的旨意,為了成為神合用的器皿;甘願犧牲自己應有的權利,負起艱苦的擔子,甘願作奴僕、以服事人為己任、完成神所托付的使命!

 

(四)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

「卑微」即壓低,降低;「順服」置自己於下面。自己卑微、存心順服,正是基督一生最顯著的特色(林後八9);祂將命傾倒,「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十字架的刑罰乃是一種咒詛和最羞辱的處死方式。死在十字架上乃強調基督耶穌的降卑、衪順服神的徹底和完全。真正的謙卑不單是『心念』『心態』,而是真的願意為別人犧牲,看別人為寶貴。保羅經歷很多,他明白耶穌基督的心腸,「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5-8) 謙卑是因為神愛世人。謙卑就是肯捨、肯放、肯讓、肯處卑微,成為眾人的奴僕。保羅相信耶穌後,效法基督,為人流淚、坐監,服事眾敎會,不怕患難與犧牲、最後為主殉道。他的確進入「以基督的心為心」的實際,故能夠活岀基督的樣式,過得勝的生活,並成為別人的祝福!

 

(五)結果

神要把自高的人降為卑微,又高舉自甘卑微的人。(路十四8-11)神最後將主耶穌升為至高,並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十字架的道路,乃是先苦後榮。因主的降卑,神將祂升到至高;因主的順服,神賜祂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基督被高舉的結果,就是歸榮耀與神。故此我們應當效法基督,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遵行父的旨意,最後叫主心滿意足,叫神得榮耀。

 

  • 梁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