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9:23-24「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生命:或作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馬太福音7:21-23「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馬可福音14:36「他說:阿爸!父啊!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
彼得前書4:1-2「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你們存這樣的心,從今以後就可以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我們今天並非跟從在肉身裡的主耶穌,乃是在靈裡跟從主,也不是靠自己原有的生命去裝扮出神的性情,乃是因為主重生了我們,使我們可以活出基督的生命,若果我們真的去學習,很快就會發現要在靈裡跟從主和活出主的生命,並不容易,因為我們裡面原有的生命,跟主所賜的新生命相爭,就是我們的肉體和聖靈相爭,叫我們真是苦呀!
在福音書裡,主耶穌不單說來跟從祂,祂也說我們要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雖然在教會歷史裡仍有人談論到背十字架,但到今天,背十字架的道好像已經失傳了,許多人對背十字架有不少誤解。
「十架少人負」
我們經常可以從新聞或電視上看見天主教徒仿效主耶穌釘十字架的行徑,把自己弄到滿身傷痕,以為這樣可以為自己贖罪,或令自己脱離罪,但這是完全曲解了聖經裡所說的背十字架。
「十架少人負」這首詩歌是倪柝聲弟兄從《效法基督》(The Imitation of Christ) 一書裡的個別段落譯作成為中文詩歌。《效法基督》是金碧士(Thomas à Kempis, 1380-1471) 在十五世紀用拉丁文寫成的,在當時,是聖經以外最暢銷的書籍,到1650年已再版了745次。當時正是歷史上的中世紀黑暗時期,天主教裡面充滿了各式各樣的人士,多數根本未重生得救,宗教與世界政治混雜,在天主教裡面好些人也腐敗不堪。當時一些愛主的人,覺得他們必須脱離那種環境,因此便成為隱世的修士,完全捨棄一切物質、承受苦難,他們以為這樣就是背十字架,但這並不是背十字架的全面意思。雖然如此,「十架少人負」這首詩歌直到今天,在激勵我們愛主,喚醒我們要討主喜悦的心,仍然幫助了許多人。
現在「背十字架」(have a cross to bear) 成了一句英文諺語,劍橋英文字典的解釋是「要接受或面對令人不快或痛苦的情況或人」(an unpleasant or painful situation or person that you have to accept and deal with)。但如果背十字架是受苦難,那麼主說我們要天天背十字架,難道要我們天天遇到車禍、遭受痛苦嗎?有好些人是天天生活在患難之中,但他們並不是背十字架。因為他們雖然在患難中,可是還常常怨天尤人,生出了苦毒和仇恨,這些絕對不是背十字架帶出的結果。有人說他的妻子、丈夫、父母或兒女是自己的十字架,這些通通都不是背十字架的真正意思。
背十字架對付魂生命
背十字架所指的不是事情和人物,背十字架所要對付的是我們的魂生命,是從亞當來的生命,以自己為中心的生命,除了會傾向罪惡,有時候也想行善,想立自己的義,為要得自己的榮耀和驕傲而行,就是這個魂生命叫我們不能行神的旨意,反而常常偏行自己的心意。
十九世紀末,神興起英國的開西運動,許多既認識聖經又有屬靈追求的弟兄姊妹,把十字架的救恩傳講得非常清晰。到二十世紀初,神使用賓路易師母(Jessie Penn Lewis) 把十字架的意義向教會完全開啟,主耶穌的十字架不單有代替我們償還罪債的一面,也有叫我們與祂同釘十字架,脫離舊人,成為新造的一面。真正的背十字架,乃是看見十字架在神面前的價值,所以揀選跟隨神已成功的事實,而捨棄自己的心意。賓路易師母當時出版了一系列有關十字架的信息,後來收錄在《各各他的十字架》(The Cross of Calvary) ,這書成為了關於十字架的經典之作,倪柝聲弟兄當初也是閱讀賓路易師母的書,進而更深認識十字架。
但很可惜,到了二十世紀中期,兩次世界大戰後,英國不單在政治上失去影響力,連屬靈的影響力也漸漸失去。隨著美國的崛起,美國的價值觀、生活方式逐漸成了全世界仿效的對象,福音運動主要由美國的組織領導,比較強調十字架代替我們償還罪債、使人罪得赦免、得平安喜樂的一面。但我們與祂同釘十字架,脫離舊人,成為新造的一面,就是背十字架的道好像漸漸沒有多少人再提起了。
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
但主耶穌的福音是全面的,為甚麼要我們天天背十字跟從祂,因為如果我們不背十字架,我們只會照自己的喜好而行事為人,就算所作的是傳道、趕鬼和行異能,但如果不是遵行天父的旨意,到國度的時侯,都是主所不承認的。天父的旨意就是要我們活出神兒子的生命,其他一切出於人意的行徑,在神眼中都是作惡(太7:23原文是違背律法)的。
彼得在客西馬尼聽見了主的禱告:「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可14:36) 後來彼得在他的書信裡說,我們有受苦的心志,就能在世上不隨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這正是主所說背十字架的真正意思,背十字架不是叫我們肉身受苦,乃是願意放下自己的欲望(和合本翻譯成情慾),不單不跟從壞的欲望:如情慾,就是好的欲望:如要成功要達到自己的目標,甚至是屬靈的目標,如果那些目標只不過是我們自己想要的,而不是出於神的旨意,這些欲望通通不能跟從。
別人說你很愛主,可算是稱讚,但當我們說自己很愛主,卻顯出醜陋和驕傲,因為說自己愛主,無非想人稱讚自己。記得許多年前,有人告訴我,一位老弟兄已把聖經從創世記到啟示錄讀了一百遍,心裡覺得弟兄應該很有追求,很有學習,及至當面和他交通,他親口說自己讀了聖經一百遍時的神情,只是令人覺得他很努力、付出很多,但基督的生命好像不太彰顯出來。
只專心跟從主
約翰福音 21:18-23:「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耶穌說這話,是指着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說了這話,就對他說:你跟從我吧!彼得轉過來,看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跟着,就是在晚飯的時候,靠着耶穌胸膛說主啊,賣你的是誰的那門徒。彼得看見他,就問耶穌說:主啊,這人將來如何?耶穌對他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吧!於是這話傳在弟兄中間,說那門徒不死;其實耶穌不是說他不死,乃是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
很多人都犯了「存活者偏差」(Survivor bias) 的謬誤,意思是說每個能最終留下來的人,尤其是成功的人,都認為自己所走過的路,當中所做過的事情,是唯一導致成功的原因,凡跟自己理念不同的方式,都不能接受,近乎唯我獨「對」的地步。
今年二月江守道弟兄在香港的特別聚會,交通到主怎樣造就保羅、彼得和約翰,他們三個的性情、個格、氣質和成長背境都很不同,但主能一個一個去模造他們,使他們成為神兒子的模樣。新約聖經裡不單有保羅的書信,也有彼得的書信、約翰的著作、馬太的福音書。所有這些書卷都是不能取代的,每一卷書都見證他們是怎樣被主得著,受主模造、得了主賜給他們獨特的亮光。最終保羅是被斬頭殉道,彼得是被釘十字架殉道,但約翰卻是活到高齡才離世歸主的。
我們都不知自己背十架跟隨主的道路,最終會怎樣,每個跟從主之人的道路都不一樣,不要強迫別人走你走過的道路,也不用好奇想知道別人將要怎樣,讓我們每個都聽見主所說的話,别人怎樣,與你何干?你只管來跟從我。
吳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