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 「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裏就不喜歡他。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來十38-39)
義人必因信得生
「義人必因信得生」來自舊約的哈巴谷書。哈巴谷先知處於巴比倫國(迦勒底人)興起期間,那時猶大王約哈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政治腐敗,社會充滿強暴。他目睹境內的苦情(哈一3),不明白為甚麼這些事會發生在神子民中間,於是轉向呼求神。神回答他會興起一個更強暴的民──迦勒底人去懲治列國及神的子民(哈一5-11)。先知哈巴谷心中更是困惑不解,最後神指出自高自大的迦勒底人將會被神審判,行強暴的終必為強暴所滅(哈二4-17)。神是統管人類歷史的主宰,凡事都有祂的定意與定期,時間一到、終必應驗(二3)。那麼義人應如何面對苦難呢?神的答案就是:“義人必因信得生。”(哈二4)哈巴谷因著神的啓示,最終超越信仰的掙扎與迷思。當他將眼光從惡劣的環境,轉向主的身上,他就確信神絕對的主權和衪旨意必然成就。他用信心的眼光看到神永恆的勝利,眼前環境上的痛苦、不安、罪惡權勢的囂張、神兒女處境的惡劣等一切,絕不影響神永遠旨意的成就。故此他能憑著信,跨越到另一境界,高奏凱歌──「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他使我的腳快母鹿的蹄,又使我穩行在高處。」(哈三17-19)
全備的救恩
新約聖經曾三次引用「義人必因信得生」這節經文,包括全備的救恩以下三方面的意思有關:
a)因信稱義:羅馬書第一章十七節以義人因信得生來闡明因信稱義的真理。當一個人憑信悔改,神就赦免他的罪,基督的義也就成為他的義,他就不再被定罪,且得着永生,此乃全備救恩的起點。
b)因信成聖:加拉太書第三章十一節指出全備救恩的成聖之道,一個人是因信稱義,也是因信成聖,以成全律法的要求。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乃是對付罪的權勢。使人因着信讓聖靈管治,以致成聖。
c)因信得榮:希伯來書第十章三十八節的重點乃是神所應許那更美長存的家業,今生若為主受苦而失去魂的享受,將來必得大賞賜(參35節)。當主耶穌再來的時候,祂使已死的信徒復活,活着的信徒變化,他們要得着榮耀的身體,進入光榮永存的新耶路撒冷。
(三) 因信成聖
「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十10,14)
a) 地位上的成聖 : 我們接受基督就蒙聖靈的更新,得以分別為聖,地
位上使我們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參19,22節),與聖潔的神有交通。「成聖」是與神交通來往的先決條件,地位上的成聖,是主替我們作成的。「得以成聖」原文為完成時式,表示是已經成聖的人。基督獻祭的工作已經完成,一次獻祭便永遠有效。從今以後,我們隨時都可以靠著祂坦然來到神面前。
b) 生活上的成聖 :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來十二14-17)『聖潔』指生活經歷的聖潔,信徒已經在地位上得著聖潔,但仍須更進一步追求生活上的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聖潔乃人與神相處的首要條件。『聖潔』雖是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工作(參羅八13;十五16),但人也須要努力追求才能得著。
c) 聖潔生活的影響 : 我們要天天靠著聖靈,聖別我們的思想、愛好、言語和行為,作個名副其實的聖徒。我們唯有靠主,才能成為神在地上的見證。十八世紀約翰衞斯理勉勵信徒活出因信成聖的眞理,因著國人生命素質、價值觀以至人生態度的提升與變化,整個英國社會得以從罪惡、墮落和暴力革命的邊緣扭轉過來。唯有人內在生命的改變才能帶來社會真實的改變、那時的社會才真正重視人的價值和尊嚴、關注弱勢社群的須要和公平分享社會資源。社會文化與制度的改變首先要從個人做起,人內心的改變唯有靠聖靈的工作。
(四) 情慾和聖靈相爭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五17-21)
信徒成聖的過程是情慾和聖靈相爭,就是信徒的肉體和內住的聖靈彼此敵對──當信徒要為善時,肢體中犯罪的律就使他無力去作(羅七18-23);當信徒要作惡時,聖靈便起而反對(彼前二11)。我們所以不愛世界,不是因為世界不可愛,也不是因為世界失去了吸引力,乃是因為聖靈在我們裏面得著掌權的地位。我們因為順服聖靈,便甘願不再去愛世界。「行」這樣事的人,不是指「偶然為過犯所勝」的行,而是習慣於如此行。信徒若習慣於隨肉體的情慾行事,必不能承受神的國。神多次多番警告信徒不可隨從肉體的情慾行事,像舊約的先知從早到晚勸戒以色列人一樣,我們究竟有何回應?!
(五) 不可違背神的警戒
「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這是你們知道的。」(來十二14-17)
「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來十二25)
a) 謹慎:你們要小心照管(自己),免得有人在神的恩典上趕不上;叫許多人因此受污染。一個人的失敗和錯誤,往往會影響到其他信徒,正如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林前五6)。『淫亂』有二意:(1)身體上的淫亂,即婚姻以外的性行為(林前六18);(2)心靈上的淫亂,即下面所說的貪戀世俗,以及拜偶像(參啟二15,20;弗五5;西三5)。
b) 後悔莫及:「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貪戀世俗」就是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約壹二15)。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約壹二15);貪戀世俗,就不能討神喜悅,兩者無法兼得。以掃後來即使流淚悔改,仍不能扭轉既成的事實──失去了的長子名分便無法重新得回。
c) 不要自欺:神的話極其嚴厲,一再提醒、總要謹慎,不可棄絕神直接的命令。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直接警戒我們的呢?「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十二29)神的判斷,是威嚴可怕的;「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加六7)
願弟兄姊妹小心謹慎、求主保守我們的心,不要放縱肉體的情慾、令聖靈擔憂,將來要面對神的審判和震怒,後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