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啟三:5;廿:15;廿一:27
剛才所讀啟示錄的經文,都提及了生命冊。我們常說我們得救,名字記在生命冊上;我們的得救是永遠的,也就是說「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但有人讀到啟示錄第三章就困惑了,因為那裡好像說我們不得勝的話,名字就會從生命冊上塗掉,那豈不是說我們就不得救了嗎?其實,這是因為不明白聖經中關乎生命冊的事。
神設立羔羊作我們的贖罪祭,我們靠著羔羊的血蒙恩得救,還因為我們與羔羊聯合,就都要被模成神兒子的樣式,像羔羊——我們的主一樣,並且成為那榮耀的聖城新耶路撒冷。
不過,我們有時看看自己現在的光景,是多麼的軟弱、醜陋,好像很難成為榮耀的教會,像聖城那樣的光明。但如果我們看以弗所書第二章4-10節,就看見我們得著的救恩是完全出於神的,是祂作成的;我們只要信,只要接受就可以得著了。並且只要我們是在基督裏,神就會把我們作成祂的傑作。只要我們常常住在主裏面,祂就可以變化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以至像祂一樣。可惜,我們許多時候不常住在主裏面,常是在祂以外活動。心思、情感、意志常頂撞祂,不照祂的意思行。
羔羊生命冊——這完全是恩典,是神在基督裏作成的;我們只要相信,就能得救;只要住在基督裏,神的旨意就會成就。但我們沒有常住在主裏面,這就是為甚麼在啟示錄二、三章裡面,主呼召得勝者。在第三章,主呼召撒狄教會的得勝者;那些不得勝的,名字就會從生命冊上塗掉。塗掉的意思,可以說是未配進新耶路撒冷,但神仍要用一千年的時間在你身上作工。希伯來書說到管教,神要管教我們,使我們在基督的聖潔上有分。因為主拯救我們,是祂完成了一切;並且為顧念我們,祂就與我們立約。這約都是祂自己完成的,我們只要接受就可以了。但我們得救以後,神還要把我們模成祂兒子的形像。
啟示錄第三章主呼召得勝者,這是得勝和失敗的問題(是行為問題),不關乎得救的問題;這是在基督臺前的審判。這就是主再來後,所有已睡聖徒都要復活,在地上的聖徒要被提到空中,在那裡有神家的審判;這審判不是審判得救不得救,乃是審判得勝不得勝。啟示錄裏對七教會的說話就是說,失敗的要悔改,已有的要持守,要至死忠心,這樣就得勝了。得勝的,就可以在千年國度裏與主一同掌權一千年,享受尊貴和榮耀。如果不得勝的,神就會把他的名字從生命冊上塗掉,不能進到國度裡,丟在外面的黑暗裏哀哭切齒,叫他受管教,等他悔改。到一千年過去,都成熟了,聖城新耶路撒冷就要從天而降。
我們都盼望主回來,如果你想見主面的時候是歡歡喜喜的,就要在今天作得勝者;這在乎我們的追求,要向著標杆奔跑。約翰壹書告訴我們,只要住在主裏面,就可以坦然無懼的見主面。雖然這世界會吸引我們,但我們要對自己「暴力」,努力的進天國。以弗所書第三章保羅說到裏面的人剛強起來;基督的愛就能生根立基,就能與眾聖徒明白祂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叫神一切的豐富充滿我們。接著,他說「神能」,我們常常說「我們不能」,但神說:「不是你能」;只要你到神面前,神能,神能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甚至超過我們所求所想。只要我們回到裏面,但這也是不容易的,所以保羅說他奔跑不是無定向的,鬬拳不是打空氣的,乃是攻克己身。因此我們要捨己,背十字架跟從主。今天許多事情會把我們拉到外面的事上,不只是犯罪的事,還有金錢、名譽、地位、愛情……;我們要拉回來,不要偏離跑道;要竭力的追求,向著標杆,要作得勝者。
啟示錄末了又提到白色大寶座的審判,這與前面所說的得勝者不同。因為在這白色大寶座出現以前,所有信主,蒙恩得救的人都已經到主那裡了。白色大寶座審判的時候,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就要被扔在火湖裏。感謝主,這與我們信主蒙恩的人已無關係了,因我們已得救,今天我們所要注意的是努力的追求,靠著主作個得勝者。
(本文未經講者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