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弗五1-2;8-14
讀經:「所以,你們該效法神,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 神。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提起來也是可恥的。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復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日常生活是我們操練屬靈生命和品格的地方,神在生活上一步一步的帶我們進深。今天我們繼續來看新生活两方面應有的學習和表現。
一) 像蒙慈愛的兒女(弗五1-2)
新人的樣式著重行事為人,不在空談。”Don’t just talk , but walk”
1. 效法神
「效法」:啞劇,摹擬,模仿
「要憑愛心行事,」『行事』用的是現在時式,表示要成為我們習慣上的行為。
愛心(Agape):無條件的愛,付出但不求回報,且要將最好的送給被愛的人,「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這是神的愛最直接的解釋。神就是愛,要效法神,就要在愛裏行事為人,以基督作模範。只有那些擁有神生命的人,才能效法祂。
2. 捨己為人的愛
「主為我們捨了自己,」在愛裏行事為人有個原則,就是捨己;基督到地上來,就是為我們捨己,神愛我們,捨了祂的兒子,神的愛就在此顯明出來。
『祭物』: 犧牲,指主十字架的死為我們贖罪;
『供物』: 初熟果子就是『供物』,給神享受;主一生的生活;不單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犧牲,祂的一生也是為著我們。只要脫去舊人,穿上新人,以新人來生活,我們才能活出屬神的生活,像蒙神愛的兒女一樣。
3. 最大的原則就是『愛』
這愛並非天然屬情感的愛,乃是基督十字架的大愛。只有出於基督,又經過十字架的煉淨,這愛才對人有真實的益處,且蒙神悅納。愛是捨己為人。屬靈的愛是單程的,不是禮尚往來的。神是愛,神的兒女自然像神。雖然主耶穌的生命在我們裡頭,慢慢成長,我們能活出神的形像﹔但仍要加上努力與學習,就像一個很有天份的運動員,仍要接受指導與操練,才能展現最優秀的一面。
二) 像光明的子女
1. 信徒應像光明的子女(7~8節)
神是光,我們未得救前,我們的性質和本性就是黑暗,蒙恩以後我們成為光明的子女,所以該拋棄已往暗昧的行為,具體地活出光明的生活。主的話說﹕「你們是世界的光。建造在山上的城是無法遮蓋起來的。沒有人點亮了燈去放在斗底下,一定是放在燈臺上,好照亮全家的人。同樣,你們的光也該照在人面前,讓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來頌讚你們在天上的父親。」(太五14-16)
2. 光明果子的性質(9~10節)
「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弗五9 )
良善、公義和誠實是光明的果子,是在光中活出來的;就裏面的性質說,是光;就外面的行為說,應該有光的果子。
「良善,」是指對人的態度,即樂於助人的精神。
「公義,」即合理,正直公平,無可指摘;尊重神和別人的權利,把神和人當得的歸給他們。
「誠實,」即言而有信,正直坦率。神的顯出就是真實。
「果子」是生命成熟自然結出的東西,所以我們只要培養「光」的生命,自然就有一切的良善、公義和誠實。凡出於光的行為,是經得起良善、公義、誠實這三方面的考驗。
3.「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弗五10 )
我們要找出甚麼是主所喜悅的事,然後照著去行。信徒所當注意的,不是事情的大或小,重要或不重要,乃是主喜悅或不喜悅。日常的生活有許多抉擇,你應如何决定?其實不必周圍四處求問,人多意見多,你更難决定。你可找一些較友好的肢體或靈裡的長者交通,代禱,目的是尋求主的心意。至於簡單的瑣事,你只要想一想主若被邀請會否接受呢?你裡面的主會否享受那樣的環境?歡喜那樣的聚會?你就很容易獲得答案。總要做個體貼主心意的人,行祂所喜悅的事。
4. 光明隱蔽的惡行
「那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凡事受了責備,就被光顯明出來;因為一切能顯明的,就是光。」(弗五13-14)信徒不只不可行那些暗昧無益的事;積極方面,還要指責、反對行那些事的人。我們要用愛心、機敏、警戒行惡的人,也責備那些『事』本身;另方面,我們要學習接受指責。因為有時主透過外面的指責光照我們。若外面的旨責叫我們深處有一種顯明、責備的感覺,指明我們在某一件事上的虧欠或錯誤,那就是主光照我們了。這時人就當好好接受並悔改。凡不肯接受外面責備的人,定規是裏面黑暗、下沉、不明亮的。所以我們不只要責備行惡的人,也要作個接受指責的人。
三) 總結
1. 要憑愛心行事:我們要學習活在愛心的功課裏。智識不能叫愛流出來,只有順服的生命纔是愛的出口。愛的真意是捨己,唯有盡力的把自己的送出去。那才是真實的基督的愛。
2. 是世界的光:神是光,我們是祂的兒女,因此我們也是光,故此我們的生活應當光明正大。並且叫人在光中能看見自己的黑暗。
3.個人在生活上的操練,這是教會建造的基礎工作。神在你的工作、家庭、學校等不同環境中造就和磨練你,好使神的兒女們得以在基督裏茁壯成長。所以各人當預備自己,為主所用,叫主得榮耀,讓神心滿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