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5日:馮貴滿〈基督對教會的衡量〉

讀經:啟1:19-20、3:14-22;提後3:1-5;太22:15-16

啟示錄為使徒約翰所寫的書信,很多時候我們讀啟示錄在意的是未來的事如何,但主啟示約翰,是要他把所看見、所聽見的告訴亞細亞七個教會。所以,我們讀啟示錄不是只要知未來如何,而是要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啟示錄讓我們看見,人子如大祭司行走在金燈臺中間,就着教會不同的光景有不同的話對他們說。我們可以說這些是主審判的話,因為不同的教會都有不正常的光景。另一方面,從主的角度來看是主對教會應有光景的衡量。

主自己為衡量的標準

在每封給亞細亞七教會的書信之開頭,主都會先說出祂自己的一些特性。由此可見,當主衡量一個教會是否正常時,主是以自己為標準的。我們常以教會的人數、年輕人之多寡來衡量它是否興旺,都是以外面的光景來作標準。但是,主卻以祂自己來對照教會的光景,因為教會是基督的見證,是要顯出基督的生命,為主作見證的。所以,衡量教會是以基督為標準;是根據她裏面真實之光景,不以外面的表現為足夠。這衡量也不是在乎你我個人的標準,譬如我覺得聽道很有得着,就說這教會很好。主是以祂自己的生命、性情和特質來對照教會,若合乎,主稱讚;若否,主會呼籲她回轉、悔改。因為教會若沒有基督真實的生命就與世上的宗教團體沒有分別,只是一班想要做好的人聚集在一起。

老底嘉教會的光景

啟示錄裏的七教會是實在存在於當時之亞細亞的;但從預言的角度來看,她們也是代表着教會二千年歷史中的七個不同時期。今天,我們已臨到老底嘉教會之時期,是最末之期。主回來的日子實在非常近,我們在主面前也必須非常儆醒,因為面對主再來,一面是祂要救我們脫離肉身,另一面也是一個審判,要看我們今天的生活是否合乎主的標準。

從主的話看,我們知道老底嘉的特徵是不冷不熱(啟三15-16)。今天,我們看地上教會普遍之光景,正正就是不冷不熱。我們似乎都有些渴慕,但每當想到生活上的問題,就想着要處理自己的問題,對主冷淡了。

老底嘉是不討主喜悅的、在不正常的光景中;我們要在主面前省察自己的光景。有些人對主很冷淡,主還有些辦法,透過管教、苦難改變他,讓他變得熱心。但有些人也不冷、也不熱,好像主也拿他沒辦法;只好把他吐出去,無法用他了。主用金燈臺代表教會,是說明教會應有的功用(主說要把她吐出去,是說到失去功用,並非得救與否的問題。)教會若對主冷淡以致被吐出來,就是功用失卻的意思,不能作主合用的器皿。

老底嘉教會不冷不熱的原因

老底嘉教會之所以落在如此的光景中是因為他們自以為富足、被自己欺騙了(啟三17)。今天也實在是如此:經歷了二千年,前面的弟兄們留給我們許多遺產,我們知道各樣的真理,歷史也很悠長。但當審判的主來到,祂要指出我們真實的光景:外面自以為富足,裏面卻是空空洞洞的;外面許多活動,卻只在外面熱,裏面是冰冷的,並沒有真實的生命跟得上所承繼的真理。這是教會普遍的光景,或許也是我們個人的屬靈光景。因此,我們要安靜在主面前,思想自己是否對主冰冷?就如擘餅之時,我們對主是否仍有熱情呢?是否只為良心感覺安樂而來聚會?或是覺得反正每星期都有擘餅聚會,今次來不了,就下次再來?

付代價(啟三18)

我們需要悔改、需要付代價。很多時候,我們對於主是不願付代價,覺得自己已捨去很多,但主說,你要付代價!沒有人能告訴你,你該付的代價是甚麼?這個只有主和聖靈知道,也許各人都不同。但是,你是否願意付代價這個問題比知道「眼藥」、「火煉的金子」、「白衣」代表甚麼更重要。

接受主的管教(啟三19)

第二,主有管教、責備,我們必須接受主的管教,服在神的手下。神的管教不一定是因為我們犯錯,而是我們未達至成熟需要管教。但我們有時候卻不願意接受管教、不願意被改變。

主的特性:「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在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啟三14)

老底嘉教會活在虛假之中,但主是真實的、是阿門的(阿門就是真真實實的意思),外面是如何,裏面也如何;主提醒老底嘉要脫離裏外不一致的情況。我們不能見證我們裏面沒有的,必須見證我們裏面有的。所以,主讓老底嘉看見自己如何與主自己不相稱。

教會是屬於主的,祂應該是教會的元首,但現在祂竟要在門外叩門(啟三20)。老底嘉把主拒於門外,所以就成了「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啟三17)。在這末期,教會之主被拒於門外,很多人都活在虛假的條文儀式之中;老底嘉要成了我們的警剔。

末世危險的日子(提後三1-5)

今天,不只是教會,整個世界也在危險的境況中。許多人都專顧自己而生出許多不正常的情況。保羅說那時的人「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不只是說到宗教的生活,而是涉及我們生活的每個層面,我們都需要主省察光照。

如何衡量我們今天的生活是否合乎主的標準(太二十二15-16)

主在地上如我們一般的生活,但當祂來到父神面前受約翰的浸,天為他開了,神說:「這是我的愛子,是我所喜悅的」,可見主為我們立下了榜樣,告訴我們如何能達到神的標準。

在馬太福音中,主最後一次上耶路撒冷時,祂三次應付法利賽人、希律黨、撒都該人特意的試探,就像獻祭時羊羔要被檢查有否瑕疵。這些人當日的用意是不好的;但今天我們回頭看,就看見神藉着這些告訴世人,主耶穌是那無瑕疵的羔羊。

第一個試探: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 (太二十二17-22)

這是試探主的政治看法。當時,在羅馬的統治下,有些猶太人認為自己是神的選民,並不甘心納稅給外邦人。所以,若主回答該納,就會被指控背叛猶太人、歸順羅馬人﹔若回答不納,就是違法。

第二個試探:七個兄弟按着摩西的律法都曾娶過同一個婦人,到復活之時妻子歸誰呢?

撒都該人不信復活,他們就想如果有復活之事,人際關係豈非很亂?這是一個人際關係的問題。

第三個試探:律法中哪條誡命最大?(太二十二34-40)

這是一個法利賽人律法師所問的,就是問主在宗教或信仰生活中何事為最重要。

三個試探主都很完滿地回答了,表明主在這三方面都是無瑕疵的;另一方面,我們也看見主對不同層面的生活的衡量和原則實在與世人完全不同。

第一個回答: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太二十二21)

主的準則就是必須分開屬天的和屬地的:該撒的是屬人的、地上的,守地上之法律是對的;但主說祂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祂的肉身在地上,祂的生命是活在天上的、在神面前的。若我們的心思整天掛念地上之事,不思念天上的事,就不能符合主的心意。

第二個回答: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當復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太二十二29-30)

到復活之時就沒有人際關係的問題了。雖然摩西的律例有明確的一條誡命,但要明白聖經的話,必須明白神的大能,曉得聖經背後真實之意義。我們必須分清楚人的智慧和神的大能及復活的生命。若不曉得這些,就會覺得聖經的話好像不能運用於今日之世。聖經是神的啟示,其運用和實行必須在主復活的生命之中。我們要分開人的意思、聰明和神屬靈的意義、主復活的生命、神的大能。

第三個回答: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太二十二37-38)

律法師過宗教生活是靠人的儀文、規條。但主說律法的總綱是對神、對人的愛,並非要活在外表、規條之中,而在於對神的愛。

總結

若我們今天生活像主,到主審判台前就可坦然無懼。我們追求的不在外面的偉大,只要活在屬天的境界、主復活的生命並對神的愛裡面,就能與主的生命相配,討主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