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宗教無非是勸人為善,人只要多行善,憑良心做人不就可以嗎?何必一定要信耶穌呢?

問: 宗教無非是勸人為善,人只要多行善,憑良心做人不就可以嗎?何必一定要信耶穌呢?

答:行善是人所當盡的本份,不行善,已經失去了他的本份了。但若想靠行善;施捨救濟、修橋鋪路等,以救贖人所犯的罪,就根本不可能。因為聖經說,在公義的神面前,人不能因行為稱義。人雖然有行善的心,但聖經也說出人的問題,就是立志為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 (羅馬書七章18節)。所以人若想靠行善來取得神悅納,一旦無力行善,豈不永被隔絕無望嗎?可見行善是不能使人的靈魂得救的。聖經給我們看見,人惟一的辦法,就是接受耶穌基督做他的救主。說:「除了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四章12節)。

人們常說,信耶穌和信別的宗教都一樣,無非是勸人為善。其實大不相同,信一般的宗教都是崇拜教主,遵行他的遺訓。這些教主都早已死去,無力幫助你行善,因沒有生命力。但耶穌是救主,信耶穌是得著一個新生命,這生命叫人得以做神的兒女,也有能力棄惡行善。

聖經說:神愛世人,差祂愛子耶穌基督降世為人,為世人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流血捨命。但第三天從墳墓裏出來,從死裏復活了。

祂降世為人,是為了來尋找拯救失喪的人;祂釘死十字架是為擔當眾人的過犯;祂流血捨命是為赦免我們的罪;祂復活,是因祂本無罪,只為人的罪而被釘死,所以神叫祂從死裏復活了,而也因祂的復活,就賜給人新生、永遠的生命。人只要相信耶穌,承認自己的罪,接受耶穌做救主,就要經歷祂赦罪的恩典,並得著永生。這樣才能得救。這樣的得救,完全是恩典,不憑行為,所以聖經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二章8-9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