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小在基督教背景中成長,由幼稚園到小學階段都是就讀於基督教學校,聽過很多聖經故事,對主耶穌釘十字架救世人的事蹟一點不陌生。以前我家住在元朗,有基督徒的鄰居常常邀請我們參加聚會,所以曾經有一段時間也跟他們一起聚會,但弟弟出生後媽媽很忙,加上地點不方便所以便沒有再去。
一直到小學高年級時,有一位基督徒同學譚爾證熱心向我傳福音,並邀請我參加聚會,於是我便開始來到葵芳家參加兒童主日學的聚會。在主日學裏,我重溫了許多聖經故事,慢慢地更多了解到神對人的愛如何偉大,認識到神差遣主耶穌來到世上,為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並且三日後復活,成功神救贖的工作。在那段日子中,因著對救恩有更多了解,內心不知不覺就起了變化,不但願意相信接受主耶穌作救主,更有勇氣在人面前開口承認祂為救主。
之後,我媽媽和弟弟也開始到葵芳家參加聚會,不久媽媽就決志並於2010年11月受浸歸入主的名下。再過一段時間,我爸爸也來參加聚會,並且重新接受救恩,於2014年6月受浸歸入主的名下。
今天我也願意受浸歸入主的名下,為主作美好見證。事實上我並不感覺自己有甚麼地方好或配,但我盼望依靠神的恩典,仰望神的憐憫,在往後的日子中讓祂來掌管我的生命,指引我該行的道路,好叫我能依靠主作美好見證,作一個討主喜悅的人。
□黃頌麒
我生長在一個大家庭,有七位姐姐,我排行最小,最大的姐姐跟我相差二十年。父親是廣州黃埔軍校早期畢業的軍官,身材高大,脾氣暴躁;母親則不善言辭,他們平時溝通不多,甚少對話。家中雖然沒有放置偶像,每逢過節卻也有祭祀活動,自小參與其中卻不太明白,心裏有許多疑問:「人死了真還能收到這些燒的東西嗎?」「人死了往哪里去呢?」「我將來死後能夠見到他們嗎?」…
十三歲起,我就離開老家到遠方的學校寄宿生活,一直到大學畢業。開始踏進社會工作,工作沒多久(23歲那年)就認識了我丈夫。當時我們是同事關係,我對他一見鐘情,相識後很快便開始發展感情,接著不久就決定結婚。婚後丈夫很愛我──細心、體貼、包容、寵愛──努力要叫我成為世上最幸福的人。然而大概因為從小到大一切事情都平順發展,沒有遇到甚麼起跌波折,自己慢慢變得自私放任也不自覺。我對身邊的人事物常常感到不滿意,平淡的生活越來越感覺吃不消。發展到最後甚至與丈夫的關係也出現問題,致使婚姻的生活經歷幾許風雨。現在想來往事實在不堪回首,悔恨當時的任性叫自己和家人都承受傷害痛楚!當我最終醒悟過來,認識到自己的問題時,後悔不已,不知道如何尋求丈夫的原諒;感到無助,前路一片模糊,沒有方向,失去目標。
就在我感到絕望之際,丈夫告訴我他在朋友的帶領下認識了救恩,並已經相信接受主耶穌作救主。他還告訴我,他已經原諒我的過錯,更為我禱告,盼望主的愛臨到我拯救我。當我聽到這些話時感到很震驚,很想知道他所説的主耶穌到底是一位怎樣的神,為甚麼有如此厲害本領:能夠醫治人內心的傷痛,能夠使破碎的心靈重新得著力量,何等奇妙!於是我開始接觸基督信仰,從福音信息(例如“荒漠甘泉”)和福音詩歌中嘗試了解;其中有一首詩歌叫作「這是甚麼道理」,描寫神如何無條件地向人付出愛,每次聽到我都有百般滋味感受。
2013年11月,我開始跟丈夫回到葵芳家,決心要認識主的救恩。記得第一次來到慕道班聚會時,弟兄姐妹一同唱詩歌,當時我內心不知為何很受感動,淚如泉湧,怎麼也止不住,內心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感覺:好像整個人都被愛所包圍,得到寬恕得到接納,心裏的重擔一下子好像都卸釋了,心裏痛楚的傷口一下子癒合了。之後每週回到葵芳家,從導師分享的福音信息,從聚會中分享的見證,一次又一次叫我清楚認識:人生空虛得不著滿足乃是人犯罪的結果,主耶穌來到世間為人釘死在十字架上,為我流寶血,為我犧牲,洗凈了我所有的罪,人本性的敗壞叫人根本無法自救,然而神居然為我等罪人預備了救恩,主耶穌是唯一的真神,祂是世人的救主,只要人願意接受,都能夠回轉信靠主得著永生。
2014年4月13日,在導師的帶領下,我禱告決志相信主耶穌,打開我的心靈,接受主作我的救主,將我所有的一切都交托主手中。主在我身上實在彰顯了大大的恩典,是過於我所配得到的,祂帶給我重生的機會,我好像路加福音15章中那離家出走的浪子,重新回到父家,得著寬恕,得著平安。
以往的我──自私、貪玩、好強、霸道──很少顧及別人的感受;現在的我,因著主的拯救,因著主對我永不放棄的愛,主對我無限的包容接納,令我得到剛強、仁愛、謹守的心,能夠與家人修補建立彼此的關係,叫我更懂得珍惜愛,願意學習付出愛。深願在往後的日子中,我能夠常常與主親近,依靠主作合神心意的事,成為真正得神喜悅的女兒,帶領更多的浪子回轉歸向主接受主救恩。感謝讚美主,願榮耀歸給主!
□何婁長滿
短講
今天有兩位弟兄姊妹受浸歸入主的名下說明他們是屬主的。並且,受浸乃是表明一個屬靈的事實,就是他們與主同死、同埋葬和同復活,往後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受浸也說明了他們承認自己的不能,不再憑自己的努力或是行為去滿足神的要求,乃是藉著主的恩典讓主而活,活出不一樣的生活,如保羅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參加二20)。
此外,他們這樣願意作這公開的見證,是因為他們都經歷了主的大愛,正如姊妹在信主的過程中如何認識、體會、經歷了祂的大愛,以致她願意信主,並因祂大愛的激勵願為主作見證。親愛的朋友,是主耶穌使他們的生命改變!如聖經所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好像我們的弟兄在年少時就單純的接受主,主使他能有勇氣站於人前作見證,也願往後靠主的恩能更好追求主,討主的喜悅。實在有不少的人,也同樣因信主而生命得著改變,如弟兄提到他父母都信主受浸、姊妹提到她丈夫的改變和接納,如聖經所言,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來十二1)。
究竟耶穌是誰?竟有如此能力!親愛的朋友,耶穌是神的兒子,這位神的兒子卻甘願降卑來到地上成為一個人。祂來到地上作怎麼?祂的名字正好說明祂的工作。祂的名字叫「耶穌」,是要將人從罪惡裡拯救出來。祂藉十字架的救贖,解決了人罪的問題,使信祂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還有,祂更使我們能與神和好,因祂另有一個名字叫「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或許您會問我是否也能得著這救恩?答案絕對是可以的,只要我們承認自己是個罪人,相信接受主耶穌為救主,就是心裡相信,口裡承認,就可以了,願您也能把握機會得著這美好的救恩。
□ 趙永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