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2日:陳志基〈神的愛〉

愛的力量

曾經在紀錄片中看過在大約1954年,有5位傳教士往南美向土人傳福音,殊不知5人皆被土人殺害,因為他們害怕領土會被侵佔、東西被搶奪。然而不久以後,5位傳教士的妻子帶同兒女也往此部落去,花了40年之時光,學習當地語言、教導他們聖經,把部落帶到耶穌基督面前,讓他們認識基督。

人的言語難以解釋,婦人何故要長途跋涉到「恩將仇報的殺夫仇人」的地方生活與學習,但卻見因基督的愛,她們願意完成主對丈夫的呼召,一生服侍土人;因基督的愛,感動她們願意愛「忘恩負義的土人」。正如經上說,不是我們先愛神,仍是神先把愛子給我們,向我們顯明何為神的愛,我們才懂何為基督的愛。故她們一方面雖然愛丈夫、傷痛丈夫之死,卻也另一方面因愛神而願意繼續使命。

可見,愛的力量可致改變行為。例如說,現今的年青人很喜歡足球世界盃,會自動自覺的半夜三更起來看比賽;初為父母的會非常緊張嬰孩的飽足與否等等一切,即使自己睡眠不足亦無所在乎,媽媽更會剪短指甲等一切只為孩子。對於他們來說,改變的辛苦、勞累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所愛的、所注視的,因為有所愛的、所注視的,所以他們就有轉變。

神對人的愛

聖經說,神是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就差耶穌基督降世為我們死,雖然衪是完全、非常認識我們,沒有比衪更認識我們的(包括我們自己),或許我們會訝異、懊悔於自己的本相,但神仍是拯救我們,神的愛就顯明。聖經更說救贖計劃是創立世界以先,已在基督耶穌裡揀選我們。這實在是希奇,創世以前就有了計劃、犯罪之前已有了救恩,乃藉父神策劃、藉耶穌作成,並藉聖靈住在我們心中以成就,這竟是神定意了的施恩,而且這是不改變的計劃,是神的兒子親自作成。

神的兒子是誰?衪是與神同等、同尊、同榮的,是表明神的、有份於創世的,萬有為衪而造、靠衪而立。萬有沒有了衪就失去意義、可不復存在,故人犯罪墜落失去神,失去存在價值與意義,成了空虛的空虛,就是此意。所以凡有生命氣息的,都要感恩神對我們的存留。

遠超人所想所求的愛

神成為人,是一奧秘之事,我們不能完全理解,衪竟成為嬰孩的血肉之體,為要救贖並領許多的兒子一同進榮耀裡,正是「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提前3:16)耶穌基督的出身更叫人希奇,我們不能選擇個人出身但衪可以,最終衪卻是選擇了出身於貧窮的拿撤勒木匠之家,經歷脆弱與乳養。

一是為叫我們能變作富足、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體恤我們的苦楚,神既不保留地給予我們,不愛惜自己的兒子,豈不將萬有白白的賜給我們?萬有都豐豐富富的住在主裡面了,那就是說,神把耶穌基督的自己給了我們。二是藉十字架解決罪的刑罰,更將自己完全傾倒予我們,要我們同為神的後裔、同受神的豐富。

故神的愛是遠超人所想所求的,神沒有按人的欲求而實現,但如麻雀尚且被看顧,以色列人40年曠野生活亦未曾餓了一餐,可見神的事情不用人來擔心,神必負責。而我們愈發認識耶穌基督,就愈發知道這就是神愛的長闊高深。

認識基督的愛之結果

律法的要求總歸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太22:37),若我們認識神,就沒有理由不去愛衪,因衪交付了衪的兒子;若我們認識基督的愛,就不會隨便的離開,因為一切我們所要的豐盛、智慧、能力、聖潔都在基督裡,只會常住在衪裡面,讓衪的生命成為我們的生命、衪的一切成為我們的一切。正如保羅所說的丈夫與妻子、基督與教會之關係,成為一體不可分也。故我們因認識而愛、因認識而一無所缺、因認識而順服。

經歷十字架的愛之結果

律法不過是要求,給予不了我們力量去行這樣的事,惟有基督的救恩,把我們放在衪自己裡,就能成全律法,叫我們可以愛神,又能愛人。

「愛人如己」甚難,靠自己之力是不可能的,看彼時就知道。彼得是心直口快之人,他愛主麼?他有能力愛主麼?主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太26:34)。彼得說,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其他門徒亦願意為主犧牲自己,跟隨主到底,但當試煉一到,就四散了。原因就是不認識自己,自以為愛主,卻不知愛自己更甚,然而試煉、危難之下,人必要保存自己的生命。

主實在認識彼得,老早告訴彼得他的軟弱,讓彼得明白主知道他,而且不會阻攔主自己對他的愛;又吩咐婦女把復活之顯現告訴門徒和彼得,特意讓彼得知道他還是主的門徒;更在加利利的海邊向彼得說話、醫治彼得,透過三次的問答挽回彼得,叫他轉投信心於主。

故此,若非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贖,我們不會愛神,也不會愛人。認識了十字架,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一方面承受主自己,一方面我們也會把自己完全的放在衪裡頭、屬於衪、成為神的產業,從而愛神、愛人。

有一位弟兄見證說,他從前是連女兒、家人都懼怕的暴躁狂,為家庭帶來許多陰影與傷害。然而患病後信主,卻改變了性情,變得柔順,更會主動放下尊嚴、自我,與女兒和以前的朋友、同事道歉,叫人稱奇。離世前他經歷主的恩典,原本所患的末期癌症只可能有兩三個月時間,神使他再過了兩年多的生活,沒什麼痛苦,人也看不出他患病,他自己則後悔那麼晚才信耶穌。

若非神先愛我們,我們沒有一人能愛神與愛人,也不會體恤與憐憫他們,因為人都是自我中心、只愛自己的。也許我們不必如5位傳教士與他們的妻子,但我們可以告訴我們周遭的人,基督的愛是如何愛我們、改變我們。

(本文未經講者過目)